晾衣架"上岗"首日砸昏主人<br /> <br />
导读:
新华网上海频道7月27日消息:自动晾衣架安装后,第一天“上岗”就出了意外。衣架横杆突然掉落,正好砸在53岁的市民张先生头上,将他当场砸昏。事后,受害人将生产并为其安装衣架的公司告上法院。浦东新区法院近日一审判决,由于衣架公司没有证据证明自己能免责,所以应当赔偿张先生医疗费等共计1.8万余元。
去年5月,家住浦东羽山路的张先生订购了一套手摇升降式阳台晾衣架。当月25日,衣架公司派人到张先生家中为其安装。当日下午,张先生首次使用该衣架晾晒毛毯时,衣架横杆一头突然掉落,砸在了张先生头部。张先生事后向法院起诉时说:“当时一下子把我给砸晕了。”
在小区物业工作的任先生当时正在巡岗,赶到现场看到,阳台衣架横杆的一头已落地,另一头仍然挂着,杆子上还挂有厚毛毯。而张先生被砸后立刻被送往医院治疗,医生最终确诊为头部脑挫伤。出院后,他的病情仍没有减轻,出现耳鸣等后遗症。
事后,衣架公司表示,这是张先生使用不当所致。双方分歧太大,调解没有成功。为此,张先生向法院起诉,要求该公司赔偿医疗费、护理费等共计2.5万余元。
衣架公司则向法院提交了证据,证明产品有合格证、并通过了质量检验,而且衣架安装后,张先生对此也表示满意。该公司认为,虽然衣架由该公司负责安装,但是没有人当场看到衣架砸到了张先生,而且公司也出于人道主义垫付了医疗费1万元。
司法鉴定结果显示,张先生头部遭受损伤,没有达到道路交通事故致残程度,休息时限拟为2个月,护理时限拟为2周。
法院认为,虽然衣架公司认为其产品合格,只是张先生使用不当所致,但是因为产品缺陷致人损害属特殊侵权行为,适用“举证责任倒置”的举证规则,由于衣架公司没有提供相关证据,法院不予采信衣架公司的观点。在衣架公司不能举证证明张先生存在故意或故意过失的前提下,法院认定该衣架存在质量、安装方面问题或缺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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