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检察院通报5起侵犯公民人身权典型案例
导读:
昨日,湖南省人民检察院召开电视电话会议,部署开展全省检察机关严肃查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侵犯人权犯罪案件专项活动,据介绍,此专项活动将为期一年。在会上,省人民检察院通报了全省检察机关去年查办的5起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的典型案例。
据介绍,近年来,全省各级检察机关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依法查办了一大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侵犯人权的犯罪案件。从 1999年至今年4月,全省各级检察机关立案侦查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非法搜查、刑讯逼供、暴力取证、虐待监管人员、报复陷害、破坏选举等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的犯罪案件220件341人。其中,重特大案件28件,这些犯罪造成死亡10人,重伤5人。同期,检察机关立案侦查的玩忽职守、滥用职权等渎职犯罪案件1780件2234人,这些犯罪造成374人死亡,181人重伤。
省人民检察院要求对6类案件线索上报省院备案,以防止线索流失。这6类案件线索指的是:一、县处级以上干部涉嫌渎职侵权犯罪线索;二、县级以上公、检、法机关现任正职涉嫌渎职侵权犯罪线索;三、刑讯逼供、非法拘禁致人死亡犯罪线索;四、涉嫌黑恶势力“保护伞”案件线索;五、造成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上,造成人员死亡10人以上或重伤15人以上渎职犯罪案件线索;六、其他干扰大、阻力大、涉及面广的案件线索。对有案不报、瞒案不报、死案不查的,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省检察院检察长何素斌在电视电话会上要求,全省各级检察院成立专项活动领导小组,一把手亲自抓,全省各级检察机关要抓住开展专项活动这一契机,强化侦查意识,讲究侦查策略,提高侦查技能,整合侦查资源,努力提高执法水平和办案质量,严惩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犯罪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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