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损害案民事起诉状
导读:
核心内容:离婚损害案民事起诉状怎么写?夫妻一方有过错致使婚姻家庭关系破裂,离婚时对无过错的一方所受的损失,有过错的一方应承担民事责任。因一方的法定过错导致离婚的,根据婚姻法第46条规定的情形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民事起诉状
原告:xxx
住址:
被告:xxx
住址:
诉讼请求:
1、判决解除原告与被告的婚姻关系;
2、判决原告拥有儿子xxx的抚养权,被告支付孩子生活费每月1000元人民币至孩子成年,并由被告承担孩子的教育费用至孩子大学本科毕业;
3、判决原告拥有婚姻存续期间夫妻共有财产的一半。
主要事实和理由:
我与被告于1993年结婚,至今已近十二年。结婚头几年感情尚可。被告是航空公司飞行员,飞行任务繁重,夫妻经常是聚少离多,一个天上,一个地面。作为飞行员的妻子,我和许多飞行员的妻子一样,深知民航事业“安全无小事”,飞行安全又是重中之重的道理,尽管自己的工作也很忙,我依然承担了几乎所有的家务,保证丈夫能够心情舒畅、毫无牵挂地飞行。
结婚第五年,我们有了一个可爱的儿子——xxx。多了一个小生命,家务成倍增多。我依然在为保证丈夫的事业而辛劳。年幼的孩子身体不好,经常生病,常常是我独自抱着孩子去医院;孩子经常半夜哭闹,为了不影响丈夫的睡眠,我总是将哭闹的孩子抱出卧室,慢慢哄他入睡,自己经常是一夜只睡三个小时。也许是因为前几年养成了不问家事的习惯,被告依然故我,对妻子的辛劳视若无睹,极少关心。加之两人性格上的缺陷,很少交流,时间长了,我一如从前的辛劳,但心里对这段婚姻越来越失望。夫妻间话语越来越少,本来就不常在家的被告也开始频频外出。
两年前,孩子开始上小学,经夫妻二人协商,我们将孩子送入寄宿学校就读。孩子平日不在家,只有周末回来,但我们的夫妻关系并没有回复到初婚时的亲密,反而越来越恶化了。被告不飞行时,经常是与朋友吃喝玩乐半夜甚至凌晨两三点才回家。平日里各有各忙,偶尔一起在家也是互不干涉,丈夫上网打牌,妻子看电视看书,连我的父母都说我们不像夫妻。对这段婚姻,我早已彻底绝望,只因孩子太小,一直维持着。如今孩子已8岁了,我也37岁了,维持这段十二年的婚姻对我,对被告都是一种负担。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我们都早已不相信还有什么奇迹会发生。人一生能有多少个十二年?如果两人在一起生活比一个人生活更痛苦,又何必苦苦维持呢?因被告对我离婚的要求反复无常,一会儿说同意,一会儿又不同意,我只好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解除与被告的婚姻关系。
我与被告唯一的孩子xxx今年才8岁,因平日均是我照顾孩子的饮食起居并尽父母的教育责任,孩子对母亲的感情比对父亲的感情亲密得多,而且一个八岁的孩子更需要母亲的经常照顾,因此我要求将孩子的抚养权判给我。我知道,孩子需要母亲,也需要父亲,作为一个现代有文化、有职业的母亲,我不会拒绝他们父子合理、有利孩子身心健康成长的接触和交往,毕竟他们是父子,孩子是我们两个人的,这一点不因我们的离异而改变。
综上,原告与被告之间感情确已破裂,无法弥补,原告的离婚请求符合《婚姻法》的有关规定,敬请贵院支持原告的诉请,判如所诉。
谨呈
xxx人民法院
具状人:
年 月 日[page]
法律快车知识:离婚损害赔偿的注意事项
一般侵权的损害赔偿,可以在诉讼时效内随时提出,不受任何条件的限制。而离婚损害赔偿请求的提出则有限制条件,即必须以离婚为前提。不离婚则不能主张损害赔偿。这就是说,在婚姻存续期间不得单独主张损害赔偿,否则法院将不予受理。同时,如果虽然在离婚诉讼中提出了离婚损害赔偿,但判决不准离婚的,其赔偿请求也将不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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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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