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律快车 > 法律知识 > 损害赔偿 > 交通事故损害赔偿 > 交通事故伤残鉴定 > 交通事故皮肤损伤伤残评定标准

交通事故皮肤损伤伤残评定标准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19-01-14 22:15:50 人浏览

导读:

皮肤损伤等级标准一级皮肤损伤致瘢痕形成达体表面积90%以上。二级皮肤损伤致瘢痕形成达体表面积80%以上。三级皮肤损伤致瘢痕形成达体表面积70%以上。四级皮肤损伤致瘢痕形成达体表面积60%以上。五级皮肤损伤致瘢痕形成达体表面积50%以上。六级皮肤损伤致

皮肤损伤

等级标准

一级

皮肤损伤致瘢痕形成达体表面积90%以上。

二级

皮肤损伤致瘢痕形成达体表面积80%以上。

三级

皮肤损伤致瘢痕形成达体表面积70%以上。

四级

皮肤损伤致瘢痕形成达体表面积60%以上。

五级

皮肤损伤致瘢痕形成达体表面积50%以上。

六级

皮肤损伤致瘢痕形成达体表面积40%以上。

七级

皮肤损伤致瘢痕形成达体表面积30%以上。

八级

皮肤损伤致瘢痕形成达体表面积20%以上。

九级

皮肤损伤致瘢痕形成达体表面积10%以上。

十级

皮肤损伤致瘢痕形成达体表面积5%以上。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相关知识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