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律快车 > 法律知识 > 损害赔偿 > 工伤损害赔偿 > 工伤赔偿 > 交通事故工伤索赔的程序

交通事故工伤索赔的程序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8-30 18:52:30 人浏览

导读:

一般来说,在发生工伤之后,就要走进索赔程序;但是有很多人不知道向哪家单位进行索赔事项的提起,而索赔的程序也不知道,需要的材料更是一知半解了,那么今天我们就来看看交通事故工伤索赔的程序是怎么样的,需要哪些材料,赔偿标准是什么?

  一般来说,在发生工伤之后,就要走进索赔程序;但是有很多人不知道向哪家单位进行索赔事项的提起,而索赔的程序也不知道,需要的材料更是一知半解了,那么今天我们就来看看交通事故工伤索赔的程序是怎么样的,需要哪些材料,赔偿标准是什么?

  一、交通事故工伤索赔的程序

  工伤认定申请。用人单位应当在本单位职工发生交通事故伤害,且符合认定工伤的情形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若有特殊情况,在30日内不能提交工伤认定申请的,可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后,相应延长申请时限。需要注意的是,并非工伤申请只能由用人单位提起申请,还可以由受害人本人、受害人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发生后1年内提起工伤申请

  申请提交材料。用人单位、工会组织、劳动者本人还是近亲属中的任何主体提起申请,都需要向社会保险部门提交如下材料:1、工伤认定申请表;2、事故受害人(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存在劳动关系证明材料,此时的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3、与医疗相关的诊断证明材料。

  调查核实的主体是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即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对申请工伤的事实和材料进行调查核实。若劳动者本人或近亲属认为其事故伤害应当属于工伤,但是用人单位不认同时,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决定。

  上下班途中发生车祸能否认定工伤不能一概而论,要结合一定的因素和具体实践作判断。由于在上下班的规定时间和必经路线上,发生无本人责任或者非本人主要责任的道路交通机动车事故而负伤、致残、死亡的,应当认为工伤。

  在认定职工道路交通事故是否属于工伤时应当考虑下列4个必备要素:1、上下班的规定时间;2、上下班的必经路线;3、无本人责任或非本人责任;4、机动车事故。上诉四点必须同时具备,缺一不可。

  申请时限:1、用人单位须在事故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社保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2、用人单位没有依法为员工申请工伤认定的,劳动者或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可以在事故发生之日起1年内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

  受理部门:各统筹地区的社会保障局。

  二、工伤索赔需要提交的材料

  1、《工伤认定申请表》(在社保部门领取并填写);

  2、劳动合同(无劳动合同的提供事实劳动关系证明),为参保员工需提供所在用人单位的注册登记资料(可到市工商局查询打印);

  3、首诊病历及有关检验报告复印件;

  4、员工身份证复印件;

  5、《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及其他有效证明复印件;

  6、如申请由工伤职工的直系亲属提出,还须提交申请人与工伤职工的亲属关系证明,如户籍证明(申请人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

  三、交通事故工伤赔偿标准

  (1)交通事故赔偿已给付了医疗费、丧葬费、护理费、残疾用具费、误工工资的。企业或者工伤保险经办机构不再支付相应的待遇(交通事故赔偿的误工工资相当于工伤津贴)。企业或者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先期垫付有关费用的,职工或其亲属获得交通事故赔偿费后应当予以偿还。

  (2) 交通事故赔偿给付的死亡补偿费或者残疾生活补助费,已由伤亡职工或者亲属领取的,工伤保险的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或者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不再发给。但交通事故赔偿给付的死亡补偿费或者残疾生活补助费低于工伤保险的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或者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的,由企业或者工伤保险经办机构补足差额部分。

  (3)职工因交通事故死亡或者致残的,除按照上述两项处理有关待遇外,其他的工伤保险待遇还可以按照规定享受。

  (4)由于交通肇事者逃逸或者其他原因,受伤害职工不能获得交通事故赔偿的,企业或者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应当按照规定给予工伤保险待遇。

  看到这里,你是不是了解了发生事故后索赔的程序是怎么样了吧,我相信很多人是愿意放弃这次索赔来换取不发生意外,但是这也只存在想象里面;发生事故后不用惊慌,一步步来就好了。好了以上就是关于交通事故工伤索赔的程序的相关内容了,谢谢你的浏览。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拓展阅读

相关知识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