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缩短面粉增白剂“缓刑期”民众乐见其成
导读:
去年12月,卫生部监督局对是否禁止使用面粉增白剂曾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稿中提出:拟设年过渡期。此举一度引发热议,部分公众认没有必要。3月1日,卫生部等部门发公告称,自2011年5月1日起,禁止生产、在面粉中添加食品添加剂过氧化苯甲酰、过氧化钙,让禁令提7月生效,使“缓刑期”大缩短。
相信样的结果,许多民众会乐见其成。的确,对禁止添加面粉增白剂需要“斩立决”,但也要尊重客观事实,给予一定的“缓刑”过渡。但究竟多长的过度期合适,却是门学问,需要有一个准确的预估和评判,绝不能想当然。
这次卫生部等多部门将“缓刑期”提前7个月,力度可谓不小。这一方面说明这次征求意见确实做到了“实打实”,另一方面也说明,我们的许多事关民生的重大决策,都应该尽力多征集民意,并采纳民意。或许我们在这方面还有很长的路要走,还有许多漏洞要填补,但民意的鞭策将会使决策者不敢懈怠、马虎,使决策变得加透明、慎重、科学、合理,这不正是我们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所需要、所希望看到的吗?
如果所有重大事项,我们都能既善于倾听民意,又充分采纳民意,那么实现“情为民所系,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就不是一件太难的事。
从这点来说,缩短面粉增白剂“缓刑期”,不仅可以保证人们吃得更放心、更踏实,还让人们看到了民生被重视,以及民主、科学决策的曙光和影子,而这对我们每个人来说,又是多么渴望和弥足珍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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