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保监局开展食品安全责任险主题宣传活动
导读:
6月28日是全国食品安全责任险宣传日,然后吉林保监局组织我省主要保险公司开展了“餐桌上的安全、舌尖上的保险”食品安全责任险主题宣传活动。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制度出台,食品安全责任风险得到了有效的控制。
随着福喜“过期肉”事件的持续发酵,消费者也在重新审视身边的餐饮,保卫舌尖上的安全再次成为社会关注焦点。今天是全国食品安全责任险宣传日。围绕“尚德守法全面提升食品安全法治化水平”的2015年全国食品安全宣传周主题,结合保险业在食品安全工作法治化进程中发挥的重要作用,吉林保监局组织我省主要保险公司开展了“餐桌上的安全、舌尖上的保险”食品安全责任险主题宣传活动。
据了解,食品安全责任保险,是被保险人在经营场所内生产、销售食品,或者现场提供与其营业性质相符的食品时,因疏忽或过失等原因造成消费者人身或财产损失,保险公司承担经济赔偿责任。特别是2014年,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初次审议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七十八条增设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制度。国家鼓励建立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制度,支持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参加食品安全责任保险。随着该制度的出台,食品安全责任风险得到了有效的控制。因为食品安全责任保险由食品生产、销售等经营企业和餐饮场所向保险公司投保,当消费者食物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疾患,或因食物中掺有异物,造成消费者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时,可获取保险单约定的经济赔偿。其由企业出钱,而消费者得到保障。在欧美市场这类产品已经被普遍接受,投保食品安全责任保险更已成为了食品市场准入的必要条件之一。
日前,记者了解到,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人保财险”)作为食品安全责任保险的行业开拓者,早在十多年前就在全行业中率先开发了包括《餐饮场所责任险》、《餐饮经营者责任险》、《食品、饮料责任险》等一系列以食品安全为保障对象的商业保险产品,对食品安全责任风险积累了大量的经验数据,形成了完整的承保理赔运作体系。《食品安全法》出台后,人保财险又再次在行业中率先开发了《食品安全责任险》,以满足日益发展的市场需求。
据悉,人保财险《食品安全责任保险》是针对食品行业新的法律环境和风险特点,为满足食品生产经营企业日益增长的投保需求,在原来食品行业相关保险产品的基础上经过大量的市场研究和数据分析,并于2011年1月份经中国保监会备案的专属产品。其条款内容涵盖了《食品安全法》及《食品安全条例》确立的法律责任,还在此基础上进行了分阶段最高企业年营业收入五成的商业化保险保障。
对此,人保财险表示,作为国内规模最大、实力最强、肩负国字品牌的保险公司,人保财险有信心、有责任、有能力承担起食品安全责任保险的开发、推广和服务工作,他们将努力配合政府部门实现食品安全管理手段上的突破和创新,为提高我国食品安全风险管理水平和经济赔偿能力贡献力量。
(原标题:食品安全责任险,保卫消费者舌尖上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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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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