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简报(2007年5月)
导读:
一、全国安全生产的主要特点
1-5月,全国安全生产形势主要表现出“三个下降、一个较为稳定、一个进展较好”的特点:
(一)全国伤亡事故总量下降
全国共发生各类伤亡事故220511起,死亡37651人,同比减少69768起、6304人,分别下降24.0%、14.3%。
(二)全国较大以上事故下降
全国发生较大事故843起,死亡3340人,同比减少84起、401人,分别下降9.1%、10.7%;发生重特大事故37起,死亡656人,同比减少12起、127人,分别下降24.5%、16.2%。
(三)大部分行业和领域伤亡事故下降
1-5月,煤矿企业、金属与非金属矿、建筑企业、危险化学品、火灾(不含森林草原)、道路交通、水上交通、铁路交通等行业和领域伤亡事故均有下降;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铁路交通、民航飞行、渔业船舶和农业机械等行业和领域未发生重特大事故。
(四)部分地区安全生产状况较为稳定
全国32个统计单位中,北京、天津、吉林、黑龙江、上海、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海南、西藏、甘肃、青海、宁夏、新疆和新疆兵团16个统计单位未发生重特大事故;全国有24个统计单位的工矿商贸企业未发生重特大事故。
(五)全国安全生产控制考核指标进展较好
1-5月,全国各类事故死亡37651人,占全年控制考核指标的34.1%,在控制考核指标进度目标以内。其中工矿商贸企业事故死亡人数,占全年控制考核指标的31.1%;煤矿企业事故死亡人数,占全年控制考核指标的31.8%;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数,占全年控制考核指标的35.2%;铁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数,占全年控制考核指标的21.1%;农业机械事故死亡人数,占全年控制考核指标的15.9%。均在控制考核指标进度目标以内。火灾事故死亡人数,占全年控制考核指标的49.0%,突破年度控制考核指标进度目标。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1-5月,全国安全生产虽然总体稳定,但是5月份部分行业和领域较大以上事故时有发生,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主要表现为“两个上升、两个多发、一个时有发生”:
(一)特别重大事故上升
1-5月,全国发生特别重大事故3起,死亡和下落不明93人,同比增加1起、5人,分别上升50.0%和5.7%。5月5日,山西临汾地区蒲县克城镇蒲邓煤矿,发生特别重大瓦斯爆炸事故,造成28人死亡,2人下落不明。
(二)部分行业、领域和地区较大以上事故上升
1-5月,部分行业和领域较大以上事故上升。较大以上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上升的情况为:建筑企业同比分别上升16.7%和35.6%;危险化学品同比分别上升200%和175%;道路交通同比分别上升2.8%和3.1%;水上交通同比分别上升66.7%和16.7%。
1-5月,部分地区较大以上事故上升。在32个统计单位中,有10个统计单位较大以上事故上升。分别为黑龙江、湖南、贵州、山东、上海、四川、福建、天津、江西、内蒙古。
(三)煤矿较大以上瓦斯事故多发
1-5月,煤矿发生较大以上瓦斯事故91起,造成653人死亡和下落不明,其中发生瓦斯事故53起,435人死亡和下落不明,分别占煤矿较大以上事故的58.2%和66.7%。特别是5月份,发生较大以上瓦斯事故17起,造成120人死亡和下落不明,分别占5月份煤矿较大以上事故的73.9%和85.7%。其中发生较大以上瓦斯爆炸事故9起,死亡和下落不明86人,分别占煤矿较大以上瓦斯事故的52.9%和71.7%;发生较大以上煤与瓦斯突出事故7起,死亡和下落不明31人,分别占煤矿较大以上瓦斯事故的41.2%和25.8%。
(四)五月份建筑施工企业较大以上坍塌事故多发
5月份,建筑施工企业发生较大以上事故14起,造成61人死亡。其中发生坍塌事故11起,死亡51人,分别占建筑施工较大以上事故的78.6%和83.6%。特别是5月29日,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钱家店镇乌兰基村,一户村民在建房时,发生屋顶坍塌重大事故,造成16人死亡。
(五)五月份化工企业较大事故和较大涉险事故时有发生
5月份,化工企业发生较大事故和较大涉险事故7起,造成11人死亡,158人中毒和烧伤。其中化工企业发生爆炸事故2起,造成8人死亡,92人中毒和烧伤;化工企业发生泄漏事故3起,造成3人死亡,66人不同程度中毒;危险化学品运输发生事故2起,造成部分公路和农用灌溉水渠污染。特别是5月14日,贵州黔西南州安龙县德卧镇盘江锑白厂,从3月30日至5月10日,陆续发生砷化氢中毒事故,造成3人死亡、2人重度中毒、21人轻度中毒。
三、下一步安全生产工作的建议
(一)认真开展煤矿隐患排查治理,继续深化煤矿两个攻坚战。针对今年以来煤矿瓦斯事故多发的情况,要贯彻落实国办发明电[2007]16号文件要求,认真组织开展煤矿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加强组织领导,督促煤矿企业自查自改,健全完善重大隐患分级监控机制,强化安全监管监察,继续深入开展煤矿“一通三防”和“四位一体”煤矿瓦斯综合防突措施,进一步加大小煤矿整顿关闭力度。遏制煤矿瓦斯事故多发的势头。
(二)切实做好矿山企业汛期的安全防范工作。目前全国大部分地区已进入汛期,针对近期煤矿、金属与非金属矿水害事故和尾矿库溃坝事故时有发生的情况,要把防范矿山企业水害事故列入重要工作日程,加大工作力度。要督促煤矿、金属与非金属矿认真落实防治水安全措施,建立健全汛期应急救援预案,要加强对尾矿库的安全监控,落实《尾矿库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和有关规程,严防矿山企业发生重特大水害事故。
(三)认真排查治理事故隐患,加强建筑企业雨季施工的安全监管。针对近期建筑施工坍塌事故多发的情况,要结合这次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认真排查治理建筑施工中的重大安全生产隐患,加强雨季建筑施工的安全监管,督促建筑施工企业严格资质,严格工程质量,严格安全管理,规范建筑市场秩序,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防止建筑施工企业发生事故。[page]
(四)开展化工企业隐患排查治理,有效防范危险化学品事故。针对近期危险化学品爆炸、漏洞事故时有发生的情况,要结合这次隐患排查治理专项活动,认真查找和治理化工企业生产安全隐患,要切实加强对危险化学品生产、运输、储存、销售、使用等各个环节的安全监管,严肃查处危险化学品运输中的违法违规行为。坚决关闭非法和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小化工。防止危险化学品发生爆炸、泄漏事故。
(五)开展交通运输隐患排查治理,加大道路和水上交通运输安全的整治力度。针对近期道路交通、水上交通事故时有发生的情况,要贯彻落实国办发明电[2007]16号文件精神,认真开展交通运输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要加大治理车船“三超”力度,严厉查处超员、超速和疲劳驾驶的行为,加强对危险路段、乡村道路和危险航段的管理,改善危险路段、航段的行车、行船条件,加强对各类交通运输工具的检修和保养,加大对非法载客运输的查处力度,确保交通运输安全。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相关知识推荐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建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保证施工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
近两个月来,多起安全事故接连发生在英国和美国的印刷行业。英美印刷企业一向注重事故预案建设,这种事故发生频率着实让人深感意外。对印刷企业而言,谨防火灾和加强安全生
工地现场施工安全生产高空坠物的法律规定有:工地高空坠物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施工单位承担侵权责任,有其他责任人的,施工单位赔偿后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工地的高空作业
建筑安全许可证办理流程是:向企业所在地的安监站进行申请,提交安全三类人员和十三项申报材料,考核通过上报各地市安检站,通过审查上报建设厅。当地建设厅组织专家继续审
因不可避免的,属于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所造成的损害,保险公司是不赔偿的,但是保险合同中有相关规定的除外。我国《保险法》规定,保险公司对危险单位的划分方法和巨灾风险
施工挖断电缆会受到的处罚为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法律规定,在电力线路设施保护区施工的单位,要与电力企业签订安全协议并书面告知施工时间,要求电力企业派员到现
阻碍执行紧急任务的消防通行给予的处罚为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若是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