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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除监视居住的条件有哪些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8-10 21:44:30 人浏览

导读: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五十八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

  解除监视居住是公安机关撤销强制措施或者变更强制措施的一种行为,解除监视居住并不代表就无罪了,可能是因为强制措施的期限满了,或者案件有新的进展需要改变强制措施,下面我们就来看看解除监视居住的条件有哪些。

  一、解除监视居住的条件法律规定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五十八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

  2、第七十五条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委托的律师及其他辩护人对于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  关采取强制措施超过法定期限的,有权要求解除强制措施。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被采取强制措施超过法定期限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予以释放、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或者依法变更强制措施。

  二、解除监视居住的条件

  1、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监视居住。解除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

  2、监视居住期限届满或者发现不应当追究犯罪嫌疑人刑事责任的,应当解除或者撤销监视居住。

  3、解除或者撤销监视居住,应当由办案人员提出意见,部门负责人审核,检察长决定。

  4、解除或者撤销监视居住的决定应当通知执行机关,并将解除或者撤销监视居住的决定书送达犯罪嫌疑人。

  5、犯罪嫌疑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犯罪嫌疑人委托的律师及其他辩护人认为监视居住超过法定期限,向人民检察院提出解除监视 居住要求的,人民检察院应当在七日以内审查决定。经审查认为超过法定期限的,经检察长批准后,解除监视居住;经审查未超过法定期限的,书面答复申请人。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整理的关于解除监视居住的条件有哪些全部内容,解除监视居住的条件包括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一般都是由检察院决定,监视居住超过法定期限的代理人、近亲属、犯罪嫌疑人都可以申请解除。

 

(责任编辑:陈墨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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