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律快车 > 法律知识 > 民事诉讼法 > 民事诉讼送达 > 民事送达面临的问题及对策

民事送达面临的问题及对策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19-05-27 04:00:30 人浏览

导读:

核心内容:民事诉讼中的送达是指人民法院依法定的程序和方式将诉讼文书和法律文书送交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的行为。送达是人民法院的职权行为,是按法定的程序和方式进行,由此而产生送达的法律的后果。下面,法律快车民事诉讼法栏目小编为您介绍民事送达中的问题及相

  核心内容:民事诉讼中的送达是指人民法院依法定的程序和方式将诉讼文书和法律文书送交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的行为。送达是人民法院的职权行为,是按法定的程序和方式进行,由此而产生送达的法律的后果。下面,法律快车民事诉讼法栏目小编为您介绍民事送达中的问题及相应对策。

  送达作为一项制度,内容包括:送达人和被送达人、送达方式、送达时间、送达回证的签收等。人民法院送达诉讼文书和法律文书在整个民事诉讼中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如送达起诉状就开始计算答辩期限和举证期限,送达开庭传票,就意味不准时到庭而带来的风险,送达判决书就开始计算上诉期限和生效日效等等。

  然而,在人民法院送达的司法实践中,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人口流动的加剧,市场主体转型提速,公民法律意识水平层次不等,给人民法院送达工作带来一大难题。现就民事诉讼送达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并提出以下解决对策。

  一、民事诉讼送达存在的问题

  民事诉讼送达存在的问题,主要有两个方面,一是外部问题,是人民法院送达的对象,包括当事人和诉讼参与人。二是人民法院内部送达人员的问题,包括人民法院的送达法官、书记员和法警。

  首先是外部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原告立案时称被告在家,但送达时,被告已外出务工或者下落不明。

  2、原告立案时提供地址不准确,甚至是虚假的,无法送达。

  3、由于有些当事人无固定住址,活动范围比较大,又无稳定的时间表,致使送达难度加大。

  4、因人民法院有严格上下班制度,而有些当事人早出晚归,在上班时间无法找到其本人,增加送达难度。

  5、有些当事人逃避送达,见到人民法院送达人员逃跑,或者欺骗送达人员称其不是本案当事人,或者将人民法院送达人员拒之门外,避而不见。

  6、有些当事人法律常识匮乏,或者被处罚过,对人民法院持不信任态度,或者持有对抗心理,而拒绝签收送达文书。

  7、有些当事人在人民法院为其送达时故意与送达人员发生冲突,将所有怨气都发泄在送达人员的身上,拒绝、漫骂送达人员,当场撕毁送达文书,甚至出手殴打送达人员。

  8、相关单位或其他组织对人民法院的留置送达的相关文书,怕担责任,怕得罪人而不予协助和配合。

  9、有些当事人在送达时配合很好,但开庭就是不到,等到法院缺席判决,领取判决文书时,在法院示威,甚至恶语伤人。

  其次是人民法院内部问题,主要体现在送达人员的自身素质和工作责任心上。有些送达人员机械的为送达而送达,工作方法简单,不给当事人做任何说明,见到当事人只是为完成送达任务,让当事人签名或捺手印,即可交差,不多给当事人做解释工作,不多听当事人对案件焦点的倾诉。总认为案件怎么处理,如何判决是主审法官的事,与自己无关,从而造成当事人与法院之间的关系的紧张。有些送达人员不分析案情,对案情中的法律关系理不清,搞不明,仅凭工作经验而盲目解释,为日后的审理调解带来隐患。

  二、解决民事诉讼送达难的对策。

  由于民事送达中存在的问题,有碍于人民法院正常诉讼程序的进行,不利于公正高效的审理案件,对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得不到及时保护。鉴于以上存在的问题,提出以下几个方面的解决对策。

  首先是外部问题解决对策:

  1、对应送达的当事人已外出务工或下落不明,督促原告尽快提供确切的地址,对有证据显示能够证明受送达人下落不明的,按《民诉法》相关规定公告送达。

  2、对立案时原告提供地址不准确或是虚假的,无法送达的情形,人民法院应督促当事人提供准确送达地址,当事人拒不提供的,可劝其撤诉,对有证据显示的下落不明或用其他方法无法送达的,可公告送达。

  3、对当事人早出晚归的无法送达的情形,送达法官可提请院领导同意,适当调整工作时间,可以在早上或晚间送达。

  4、对当事人逃避送达的情形,送达人应邀请有关基层组织或所在单位的代表到场,说明情况,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拒收事由和日期,由到场人员签名,把应送达的诉讼文书留在受送达人的住所,即视为送达。

  5、对有些当事人故意引发冲突,漫骂送达人员的,可以劝说解释,对不听劝说解释的,继续漫骂的,可按照《民诉法》规定处以罚款、拘留;当场撕毁送达文书的,如果当事人签收后撕毁的,应视为对其权利的放弃,如果未签收而撕毁的,应视为阻碍执行公务行为,对此行为处以罚款、拘留;对殴打送达人员的,应视为阻碍执行公务,按《民诉法》规定处以罚款、拘留;对当事人不到庭宣判后无理取闹的,可以进行法律解释工作,对不听劝说解释的,可处以罚款、拘留。

  6、对相关单位的协助配合,可适用区域互动,就是以法庭为中心,乡镇司法所、派出所为平台,村民委员的民调组织为基石的三级互动,加强联系,加强合作,促进工作,通过三级组织不断宣传法律知识,使民众了解法律,从而减少与法律对抗的行为。

  其次是内部问题解决对策。人民法院送达行为是一种职务行为,是代表人民法院履行法律赋予的权利的一种司法行为,具有强制性。但人民法院内部人员结构也有一定的层次性,尽管人员结构有一定的层次性,总体要求必须是精通法律知识,这样就要求每个人必须认真学习专业知识,只有知晓了法律规定,才可能理出各种各样的法律关系,才能找出矛盾纠纷的焦点,从而对如何答复解释当事人的疑惑,才可能做到有的放矢。同时,要培养一种爱岗敬业的优良品质,要顾全大局关注矛盾纠纷的最终落脚点,从送达时就应该思索整个矛盾纠纷的流程进展,对答复当事人的言词要妥当,更要合法。

  总之,民事送达是民事诉讼的起始,虽然工作非常细小,但在整个民事诉讼过程中,是非常重要的环节,是要聚群力、脑力、智力、毅力和技巧于一身的细致工作,是事关公正司法、公正裁判以及切实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的重要一步。所以,民事送达工作要做好,更要做到合法,对那些威胁、侮辱、诽谤、殴打或者其他方法阻碍执行公务的,依法予以惩处。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拓展阅读

相关知识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