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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公告方式作出的意思表示何时生效

更新时间: 2020-02-27 13:59:23 0人浏览
以公告方式作出的意思表示何时生效
律师解答
以公告方式作出的意思表示,自公告发布时生效。当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其他送达方式都无法送达时,法院会采取公告送达。公告送达,是指人民法院将需要送达的诉讼文书的有关内容以一定方式告知受送达人,经过法定期间,即视为送达的诉讼行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三十七条 
以对话方式作出的意思表示,相对人知道其内容时生效。 
以非对话方式作出的意思表示,到达相对人时生效。以非对话方式作出的采用数据电文形式的意思表示,相对人指定特定系统接收数据电文的,该数据电文进入该特定系统时生效;未指定特定系统的,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数据电文进入其系统时生效。当事人对采用数据电文形式的意思表示的生效时间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
第一百三十九条 
以公告方式作出的意思表示,公告发布时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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