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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议管辖约定不明确怎么办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8-07 19:58:00 人浏览

导读:

如果两方在财产权益纠纷或者合同纠纷发生后,选择通过协议的方式决定解决纠纷的管辖法院是现在很常用的方式。想必很多人都想...

  如果两方在财产权益纠纷或者合同纠纷发生后,选择通过协议的方式决定解决纠纷的管辖法院,是现在很常用的方式。想必很多人都想了解,什么是协议管辖?协议管辖约定不明确怎么办?协议管辖有哪些作用呢?下面由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介绍协议管辖的相关内容。

  一、什么是协议管辖?

  协议管辖又称合意管辖或者约定管辖,是指双方当事人在合同纠纷或者财产权益纠纷发生之前或发生之后,以协议的方式选择解决他们之间纠纷的管辖法院。债权纠纷中,只有合同之债可以协议管辖,2012年民事诉讼法修改,关于协议管辖的适用范围,在原有的“合同”纠纷的基础上,增加了“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包括因物权、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而产生的民事纠纷

  二、协议管辖约定不明确怎么办?

  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确定了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具有书面选择管辖法院的权利。当事人可以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作出了进一步解释,其中第三十条规定:“根据管辖协议,起诉时能够确定管辖法院的,从其约定;不能确定的,依照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确定管辖。管辖协议约定两个以上与争议由实际联系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原告可以向其中一个人民法院起诉。”

  由此可见,法律对当事人之间的管辖约定采取了从宽的态度,这也体现了民法意思自治的基本原则。因此,当事人之间不明确或者不具有唯一性的管辖约定并不当然无效。如果在起诉时,已经确定哪一方为原告,则“发生争议可向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这样的管辖约定仍可适用。而在约定了两个以上人民法院均可管辖的情况下,只要与争议有实际联系,合同纠纷的原告方可选择其中一个法院提起诉讼。

  三、协议管辖的作用

  当事人意思的作用

  一般说来,当事人的意思本身便可作为国际管辖权的根据,因此协议管辖又称当事人意思自治。某些国家如意大利、葡萄牙、捷克斯洛伐克等把协议管辖这一原则直接或间接规定在关于国际管辖的立法中。苏联法律一般地承认协议管辖原则。另一些国家如民主德国、联邦德国、法国、奥地利等,虽在立法中尚无有关协议管辖的规定,但在司法实践中却把国内管辖之关于协议管辖的规定引伸适用于国际管辖上。英国至少在契约发生的诉讼方面是承认协议管辖的。但也有极少数国家还不承认协议管辖。

  综上所述,协议管辖约定不明确,不是合法、有效的,那么其诉讼权利很有可能受到限制,相应的实体权利或利益也会受到相应的损害。若您有其他疑问,可以登录法律快车官网,可免费咨询律师!

  责任编辑:周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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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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