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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情况下协议管辖无效呢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8-20 13:56:50 人浏览

导读:

双方当事人在合同纠纷或者财产权益纠纷发生之前或发生之后,以协议的方式选择解决他们之间纠纷的管辖法院,这就是协议管辖,但是有时候也会出现无效的情形,那么什么情况下协议管辖无效呢?协议管辖原则包括哪些?协议管辖法院如何确定?针对这几个问题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双方当事人在合同纠纷或者财产权益纠纷发生之前或发生之后,以协议的方式选择解决他们之间纠纷的管辖法院,这就是协议管辖,但是有时候也会出现无效的情形,那么什么情况下协议管辖无效呢?协议管辖原则包括哪些?协议管辖法院如何确定?针对这几个问题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一、什么情况下协议管辖无效呢?

  第一,协议管辖违返法定管辖。协议管辖不能违反包括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在内的法定管辖规定。例如,协议管辖不能违反《民诉法解释》对保险、票据、运输合同纠纷管辖的规定;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合同纠纷、房屋租赁合同纠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政策性房屋买卖合同纠纷,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当事人不能协议选择管辖。

  第二,未采取合理方式提请消费者注意的格式条款管辖协议。《民诉法解释》第31条规定,"经营者使用格式条款与消费者订立管辖协议,未采取合理方式提请消费者注意,消费者主张管辖协议无效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格式条款是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对格式条款 "引起注意"的要求,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合同法、保险法、中均有规定。

  二、协议管辖原则包括哪些

  1、协议管辖原则,即指具有不同国籍的当事人或者营业地位于不同国家的当事人之间通过协议的方式约定,将他们之间可能发生的或者已经发生的争议提交特定国家法院解决的协议。

  2、在国际商事合同中,当事人通常可以依据法律作出上述约定。除非当地法律另有规定,各国法律一般尊重当事人作出的选择。在现代国际商事交往中,当事人在合同中与其选择特定国家法院解决他们之间的争议,不如选择特定的"法官"(事实上的仲裁员),通过仲裁的方式解决他们之间的争议。所以,在多数国际商事合同中,都含有通过仲裁的方式解决合同争议的"仲裁条款",而不是选择法院的条款。

  三、协议管辖法院如何确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25条规定:"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在书面合同中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以上就是“什么情况下协议管辖无效呢”的全部内容,但是在我国法治时代,协议管辖是不能违反专属管辖和级别管辖的,如果你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提供帮助。

  责任编辑:琴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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