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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46万“涨”到90万民工夫妇车祸赔偿引热议误工赔偿标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19-04-14 17:21:03 人浏览

导读:

在离婚案件中,有怎样的离婚程序?离婚赔偿标准又是怎样的?法院判决离婚赔偿时需要坚持哪些原则?本文为您做了一一介绍:法学专家呼吁:“同命不同价”应废除新华报业网讯人被撞死了,究竟该赔46万元还是90万元?在雨花台区板桥打工的安徽民工赵某夫妇车祸身亡后,在
在离婚案件中,有怎样的离婚程序?离婚赔偿标准又是怎样的?法院判决离婚赔偿时需要坚持哪些原则?本文为您做了一一介绍:


法学专家呼吁:“同命不同价”应废除
新华报业网讯 人被撞死了,究竟该赔46万元还是90万元?在雨花台区板桥打工的安徽民工赵某夫妇车祸身亡后,在法学界引发一场“同命不同价”的热议。昨日,在江苏省法律援助基金会组织的“生命同价,权利平等”研讨会上,江苏法学专家呼吁,人的生命没有高低贵贱之分、城乡出身之异,《江苏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标准》中“同命不同价”条款应尽早废除。
现年39岁的民工赵某夫妇来南京做豆芽生意多年,去年5月19日22时20分,赵某夫妇在板桥法庭门口先后遭到一辆轿车和一辆起重货车碾轧,当场身亡。赵某夫妇死亡后,他们的城乡双重生活身份,引发法学界关注。因为按照现有的《江苏省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标准》,从安徽农村走出来的赵某夫妇如果以安徽农民的身份,其家人可得死亡赔偿金46万;而按南京城镇居民身份赔偿,其家人则可得90万元。同样两条命,由于身份标准不同,赔偿金相差巨大,悬殊近2倍!
得知这起“同命不同价”的交通事故赔偿官司后,江苏省法律援助基金会当即决定对这起案件给予资金援助。在省法律援助基金会的赞助下,赵某夫妇的官司由雨花台区法院打到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最终,赵某夫妇死后享受到城镇居民死亡赔偿待遇,获90万元死亡赔偿。目前到位的赔偿款只有22万元,剩余68万余元的赔偿款尚未执行到位。(记者冒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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