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律快车 > 法律知识 > 民法 > 民事权利 > 抗辩权 > 不安抗辩权的适用条件

不安抗辩权的适用条件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5-31 14:08:16 人浏览

导读:

核心内容:不安抗辩权的适用条件有哪些?不安抗辩权是赋予先履行方中止合同履行的权利。适用不安抗辩权的条件包括因同一双务合同互负债务、债务的履行有先后顺序、后履行一方有丧失或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等...

  核心内容:不安抗辩权的适用条件有哪些?不安抗辩权是赋予先履行方中止合同履行的权利。适用不安抗辩权的条件包括因同一双务合同互负债务、债务的履行有先后顺序、后履行一方有丧失或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等。法律快车编辑为您详细介绍关于不安抗辩权的适用条件。

  不安抗辩权的适用条件:

  一、因同一双务合同互负债务。

  不安抗辩权只能发生于双务合同,单务合同中不能产生不安抗辩权。

  二、债务的履行有先后顺序。

  履行有先后顺序即异时履行,双方履行合同的时间不一致,有先后顺序,一方先履行,另一方后履行。根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对一般买卖合同,除法律有特别规定外,一般是同时履行;而对于租赁、保管、承揽、运输、委托等合同,根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除当事人有特别约定外,根据合同的性质,一般是异时履行。

  三、后履行一方有丧失或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即财产状况发生恶化的情形。

  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后履行方丧失或可能丧失履行能力的原因有:

  1、经营状况严重恶化。

  如果后履行一方已经濒临破产,处于停产或半停产,遭受经营上或财产上的重大损失,因资金困难而不能支付相互间先期发生的债务,已经严重影响到先履行方债权的实现,均可认为属于经营状况严重恶化。经营状况严重恶化,也即指财产以显著减少,危及债务履行的情况。

  2、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

  如果说经营状况严重恶化,还不是后履行一方主观愿望所致,那么如果后履行一方主观上就没有履行合同的诚意或根本就是为了诈骗,先履行一方当然可以主张不安抗辩权。因为此时先履行一方确确实实地感觉到“不安”了。

  转移财产是指将自有的财产隐匿起来或者无偿及低价将财产转让给他人的行为。抽逃资金是指在不改变工商登记的情况下将资金转移隐匿的行为。如果抽逃的资金是公司的注册资金,根据《刑法》第159条的规定,构成抽逃出资罪,是犯罪行为,要承担刑事责任。以上行为的目的都是为了逃避债务,让自己事实上无法承担任何财产责任,损害先履行方的利益。如果后履行方转移财产(无偿或以明显低价)行为是发生在先履行一方履行义务之后,则先履行方可根据的《合同法》第74条、第75条的规定行使撤销权。而不发生不安抗辩权。[page]

  3、丧失商业信誉。

  商业信誉是合同主体的信用程度。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信用可以说是交易的基础。如果一方主体丧失了商业信誉,那么交易对方理所当然地要怀疑其履约能力。如商场多次经销假冒伪劣商品,所卖商品质量低劣,多次不履行与他人合同,不付款等情况;建筑施工企业承建的工程发生倒塌、倾斜、致人伤亡、多次发生不按期交工等情况,均可认为丧失了商业信誉。

  4、有丧失或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

  这是一个概括性的条件,适用现实生活中可能发生而立法时又无法一一列举的情形,同时留给法官自由裁量的权利。如后履行一方丧失履行能力但不体现为财产减少及经营恶化的情况。例如:特定物的买卖合同,应当先付款的一方在付款时发现该特定物已灭失,不可能交付时,可行使不安抗辩权,拒绝付款。又如,提供劳务的合同,应先付劳务费的一方发现该提供劳务者因病致残,劳务合同不可能履行,可拒绝先行支付劳务费。

  法律快车为您推荐:

  ■ 先履行抗辩权有什么效力?

  先履行方可中止履行合同,但应通知对方,并给对方一合理期限,使其恢复履行能力或提供适当的担保。中止履行既是行使权利的行为,又是合法的行为,当先履行方于履行期满不履行债务或迟延履行,并不构成违约……详细

  ■ 同时履行抗辩权的使用范围是什么

  一方违反了他方不具有对价关系的义务,不能成立同时履行抗辩权。如承租人为保养租赁财产曾支付过一定的维修费用,为了要求返还费用而援用同时履行抗辩权,拒绝……详细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引用法条

拓展阅读

相关知识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