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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委会不指定监护人怎么办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9-02 16:52:53 人浏览

导读:

对于未成年人或精神病人等我国法律规定了监护人制度,对特定人群的财产及人身安全进行监护,包括法定监护和指定监护,那么当居委会不指定监护人的时候法律是怎样规定的呢?下面就由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介绍居委会不指定监护人怎么办,希望能对大家提供帮助。

  对于未成年人或精神病人等我国法律规定了监护人制度,对特定人群的财产及人身安全进行监护,包括法定监护和指定监护,那么当居委会不指定监护人的时候法律是怎样规定的呢?下面就由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介绍居委会不指定监护人怎么办,希望能对大家提供帮助。

居委会不指定监护人怎么办

  一、指定监护的界定

  指定监护,是指有法定监护资格的人之间对担任监护人有争议时,由监护权力机关指定的监护。从民法通则的规定 看,指定监护实际上是法定监护的延伸,仍属法定监护范畴。指定监护只是在法定监护人有争议时才产生。

  二、居委会不指定监护人怎么办

  第十六条 未成年人的父母是未成年人的监护人。

  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人员中有监护能力的人担任监护人:

  (一)祖父母、外祖父母;

  (二)兄、姐;

  (三)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愿意承担监护责任,经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同意的。

  对担任监护人有争议的,由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在近亲属中指定。对指定不服提起诉讼的,由人民法院裁决。

  没有第一款、第二款规定的监护人的,由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担任监护人。

  三、哪些人可以成为监护人

  监护人是指对未成年人、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的人身、财产以及其他一切合法权益依法进行监督和保护的人。未成年人的父母是未成年人的监护人。未成年人是指未满18周岁的公民,即《儿童权利公约》中所指的儿童(18岁以下的任何人)。监护权是监护人对被监护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地权益进行监督和保护的权利。

  1、其他有监护资格的人或者单位是指未成年人的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姐;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愿意承担监护责任,经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同意的。

  2、精神病人的配偶;父母;成年子女;其他近亲属;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愿意承担监护责任,经精神病人的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同意的。

  需要注意的是,夫妻离婚后,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无权取消对方对该子女的监护权;但是,未与该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对该子女有犯罪行为、虐待行为或者对该子女明显不利的,人民法院认为可以取消的除外。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分享的有关“居委会不指定监护人怎么办”的法律内容,居委会不指定监护人的时候,应该按照法律规定的亲疏关系进行监护人的确定,以保护被监护人的权益。如果大家还有其他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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