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撤销权的含义是什么,谁拥有撤销权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9-16 15:20:28 人浏览

导读:

撤销权这一权利在民事法律中,其较多的民事活动行为中都是会存在的,这是因为大多数的民事行为都是意思自治的,所以相关的法律效力就不是确定的,那么今天就跟法律快车小编一起来看看撤销权的含义是什么,谁拥有撤销权以及相关问题的解答是怎样吧!

  撤销权这一权利在民事法律中,其较多的民事活动行为中都是会存在的,这是因为大多数的民事行为都是意思自治的,所以相关的法律效力就不是确定的,那么今天就跟法律快车小编一起来看看撤销权的含义是什么,谁拥有撤销权以及相关问题的解答是怎样吧!

  一、撤销权的含义是什么

  因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并且受让人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撤销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 撤销权在性质上是一种形成权,即依据撤销权人单方面的意思表示即可使得双方当事人之间的法律关系发生变动。为了确保当事人之间法律关系的稳定性,《合同法》特别规定撤销权因一定的事由或者期限而消灭:

  因此撤销权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自债务人的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该撤销权消灭。

  二、谁拥有撤销权

  在签订的和同属于无效合同的情形下,双方当事人都可以行使撤销权。

  三、行使合同撤销权的情形有哪些

  1、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善意相对人在合同被追认之前可以行使撤销权。

  2、无权代理人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的合同……,善意相对人在合同被追认之前可以行使撤销权。

  3、合同一方当事人因重大误解、显失公平,或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可以行使撤销权。

  4、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实施或无偿、低价转让、处分其财产的行为,受损害的债权人有权行使撤销权。

  上述第一、二两种情况,系无订立合同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相对人可以行使撤销权。第三种情形是违背意思表示真实原则,可行使撤销权。第四种情形是违背诚实信用原则,可行使撤销权。所以,《合同法》规定可以行使撤销权的情况有4种,然而有些教科书和学者的理解上,只把上述第四种情况作为撤销权的行使,这是不完整的,导致审判实践中,理解发生分歧,适用法律产生矛盾。

  看到这里,法律快车小编相信你也了解了相关的知识内容了,在进行撤销权的行使的时候,是需要满足行使撤销权的相关条件与程序的,不然是无法进行撤销的,好了以上就是撤销权的含义是什么,谁拥有撤销权的相关内容,如果你还有疑问,可以咨询我们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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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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