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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人口调控和入户政策“1+3”文件发布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6-30 18:19:31 人浏览

导读:

核心内容:昨日,广州市政府官方网站公布2014年广州市人口调控和入户政策1+3文件。与去年10月发布的1+3文件征求意见稿相比,变动最大的是广州对城市发展缺口较大的高技能人才、特殊专长人才、艰苦行业一线从业人员、重点项目发展急需人才等,进一步加大了入户政策倾斜

  核心内容:昨日,广州市政府官方网站公布2014年广州市人口调控和入户政策“1+3”文件。与去年10月发布的“1+3”文件征求意见稿相比,变动最大的是广州对城市发展缺口较大的高技能人才、特殊专长人才、艰苦行业一线从业人员、重点项目发展急需人才等,进一步加大了入户政策倾斜力度。以下由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政策内容。

  2014年广州市人口调控和入户政策“1+3”文件分别为《关于加强广州市人口调控和服务管理的意见》以及《广州市户口迁入管理规定》、《广州市积分制入户管理办法》、《广州市引进人才入户办法》等3大配套文件。

  人口政策调整充分考虑产业升级

  广州正走在新型城市化发展的道路之上,新型城市化发展对人口管理也提出的新要求。本次人口政策制定的指导原则在于坚持人口政策与城市发展战略和产业发展政策相结合,推动人口发展与城市功能提升和产业转型升级以及坚持人口总量、结构、分布的宏观调控与户籍制度改革、来穗人员服务管理等。

  在加强人口宏观调控方面,除了从服务管理上进一步改进之外,产业发展对人口发展的带动作用也被放在了重要的位置。

  例如,意见提出,广州将研究建立企业综合评价指标体系,推动劳动密集型和资源消耗型企业有序转移,带动就业人口同步转移。围绕城市功能布局规划,优化产业布局,带动人口合理分布。同时,广州坚持产业高端化、集群化、智能化、低碳化、国际化发展方向,建立以服务经济为主体的现代产业体系,促进人口结构优化、素质提升。

  细读文件可以发现,产业发展的关键性影响也充分体现在3个配套文件中对高技能人才、产业急需人才、一线人才等的政策倾斜上。

  此外,围绕“一个都会区、两个新城区、三个副中心”的城市功能布局规划,积极疏解都会区人口,促进人口逐步向两个新城区和三个副中心集聚;建设从都会区到两个新城区、三个副中心,以及广州到珠三角其他城市1小时生活圈,以强化交通对人口发展的疏导作用等,均被纳入意见当中。

  促使人口红利向人力资源红利转变

  意见规划,到2015年,广州市户籍人口控制在860万以内,常住人口控制在1500万以内。到2020年,全市户籍人口控制在1050万以内,常住人口控制在1800万以内。

  然而,截至2012年底,广州户籍人口已经达到822万人,常住人口1283万人。如按意见规划,到2015年,广州户籍指标离控制线只剩下不到38万人。如此看来,广州加强人口宏观调控、人口户籍管理、来穗人员公共服务和管理,势在必行。[page]

  多位本地专家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广州的入户政策门槛比京沪略低,与国内其他副省级城市如武汉、杭州等地相当。记者注意到,本次“1+3”文件中的重头戏正是推进户籍管理制度改革。

  意见明确,广州将修改完善现行常住人口调控管理制度,制定《广州市户口迁入管理办法》和《广州市引进人才入户管理办法》,旨在合理调整人口准入条件,优化广州市户籍人口年龄结构,实现从人口红利向人力资源红利转变,为城市可持续发展注入动力。

  不仅如此,广州还将努力提高户籍人口素质,大力吸引高层次人才和广州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紧缺的专业技术人才和高技能人才,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的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持,并实行更加柔性的以人为本的户籍迁入政策,逐步调整家庭团聚类人员迁入标准。

  ■配套文件三大亮点

  1、积分入户

  缴纳医保时间排名相同,改拼缴纳失业保险时间

  在征求意见稿出台时,《广州市积分制入户管理办法》引起社会的广泛关注。本次正式出台的《广州市积分制入户管理办法》延续征求意见稿做法,取消了年龄、房产、捐款、社保等加分项目,规定申请人必须满足年龄在20至45周岁,具有初中以上学历,在广州参保满4年、积分满60分可获申请资格。

  这意味着,今后两年,申请者不再单纯“血拼”积分,而将按照在广州市缴纳社保时间排名轮候入户。

  针对此前市民颇为疑惑的排名轮候方式,办法也作出明确规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将根据申请人在本市缴纳社会医疗保险时间排名和年度积分制入户指标总量,确定拟给予入户人员名单并进行公示。在广州缴纳社会医疗保险时间排名相同的情况下,按照在该市缴纳失业保险的时间排名。

  广州对年度积分入户人数实行总量控制,年度积分入户指标总量纳入当年人口计划统筹安排,并通过广州市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布。通过积分制入户的人员,其配偶和未成年子女也可同时随迁入广州市居民户口。

  2、入户门槛

  环卫公交外来务工人员条件放宽

  与此前的征求意见稿不同,本次发布的《广州市户口迁入管理规定》对在广州就业或创业,有合法住所的人员及配偶、未成年子女迁入本市居民户口的条件作出更为细化的规定,从原来列出的7大类别人员条件扩大至10个类别,分别添加了广州重点项目单位和重点企业引进发展急需的人才,在本市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从事特殊性、艰苦性、危险性、保密性强的工作的特殊岗位从业人员,省直及中央驻穗单位引进特殊需要的人员。[page]

  更为值得关注的是,符合上述3大类别以及第七类“具有广州市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特殊技能或专长人才,或长期从事特殊艰苦行业的一线从业人员”条件的人员户口迁入,在管理上实行年度总量控制,具体办法由市发展改革部门在制订相关实施细则时予以规定。

  而对“特殊艰苦行业的一线从业人员”,管理规定给出的界定是“在广州从事体育、文艺、民间传统工艺等行业的特殊技能和特殊专业人才;从事环卫、公交、教育、基层医疗、养老、残疾人照料等工作的外来人员”。今后,环卫、公交等行业工作的外来人员,在入户广州时,既可以选择积分制入户,也可以选择直接从外地调入的方式入户广州。

  与此同时,管理规定对高级技能人才的迁入也降低了年龄门槛。如符合“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条件的人员,其年龄要求在45周岁以下,但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年龄可放宽到50周岁以下。

  “具有技师以上职业资格;或具有中等职业教育以上学历或普通高中以上学历,并具有高级职业资格、所从事的工种(岗位)符合广州市紧缺工种(职业)目录、在本市连续居住、就业(创业)和缴纳社会保险满2年”的人员,其年龄要求在35周岁以下,但具有技师职业资格的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具有高级技师职业资格的年龄可放宽到45周岁以下。

  3、人才引进

  取消高层次人才入户年龄限制

  《广州市引进人才入户办法》中规定的高层次人才范围包括两院院士、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国家“千人计划”人选、国家“万人计划”人选、全国杰出专业技术人才、“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以及国家、省(部)级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国家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学术技术带头人等8项20余类,同时对重点产业人才给予重点保障,意欲为广州多引进高端人才。

  办法规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可根据本市产业发展状况、用人单位实际需求等综合要素对人才择优引进入户。优先满足广州战略性主导产业、重点扶持产业、其他鼓励发展产业及总部企业的引进人才需求。

  但是快车小编注意到,办法定稿中取消了征求意见稿中的“对战略性主导产业以及重点扶持产业等用人单位及总部企业引进人才给予重点保障”一条。

  同样,与《广州市户口迁入管理规定》相似,办法也进一步取消了对高层次人才的年龄限制,并放宽技能人才的年龄门槛。如对引进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国家“千人计划”专家、国家“特支计划”专家不设年龄要求。[page]

  另外,办法明确,符合准入条件的引进人才,同时准予其本人及配偶、未成年子女迁入本市居民户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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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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