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爆料:新联通变相裁员的伎俩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6-02 13:33:44 人浏览

导读:

原临沂联通公司部分员工关于转岗问题的情况反映中国联通临沂分公司领导:我们是原临沂联通公司部分“劳务派遣”员工,2008年12月由原联通公司划转到新联通兰山分公司。2009年8月7日,我们接到临沂联通兰山分公司通知,以民主测评得分最低为由,转岗到直销部,并让我
临沂联通公司部分员工关于转岗问题的情况反映

中国联通临沂分公司领导:

我们是原临沂联通公司部分“劳务派遣”员工,2008年12月由原联通公司划转到新联通兰山分公司。2009年8月7日,我们接到临沂联通兰山分公司通知,以民主测评得分最低为由,转岗到直销部,并让我们在转岗人员志愿登记表上签字(见附件)。志愿登记表的两个条件我们必须选择一个,要么转岗到直销部,每月300元的底薪加业务提成,要么签字选择自愿辞职。我们认为,公司的这一做法,实际是在变相裁员,严重侵害了员工的合法权益,我们表示不能接受。

1、为什么本次转岗绝大多数是原联通公司的员工。尽管我们是原联通公司招聘的所谓“劳务派遣员工”,但在重组前由原联通公司代替与所谓的“外包公司”签订了3年的劳动合同,现在新联通公司以转岗为借口,强迫我们在转岗志愿表上签字,实则逼迫我们强制终止劳动合同,这一做法违反了劳动法和合同法。况且,本次转岗绝大多数是原联通公司的员工,这只能说明是在变相裁减原联通公司临时工。

2、300元不够一些人餐桌上的一瓶酒钱,连最低的生活保障都不够,让我们怎么维持生活?我们这些人已经为联通公司服务多年,从事的职业也不是临时性、替代性岗位的工作,只是没有正式工的身份,重组才刚刚半年的时间,公司便迫不及待的要我们“自愿辞职”,作为掌管国家资源的堂堂国有大企业,是否做得太不人道?

3、即便是公司人员过剩确实需要减员,应该给员工一个合理的解释和合法公平的经济补偿。不能借转岗之名,行裁员之实,也不能以牺牲员工的利益为代价,换取所谓的企业利益,更不能单单拿原联通公司人员开刀。国有企业应该承担更多的社会责任,否则,大批员工失业将会造成多少个家庭生活危机,也给社会增加多余的负担。国有企业就不能多给员工一些人文关怀、多一点社会责任感么?

4、作为在联通公司工作多年的临时工,我们对联通的事业充满了深深的感情,我们中的很多人最终可能不得不和联通说再见,但我们一定要让公司知道,我们这些在为联通服务多年的临时工真实的想法。尽管我们是一群弱势群体,在公司内部没有我们的话语权,但我们完全是在法律允许的框架内争取自己的合法权益。除了直接来到省公司我们确实没有别的渠道反映问题,不知道我们的反映能否对公司的现行用工政策有所触动?

我们强烈要求公司收回强制我们填写的转岗志愿表,并继续履行原劳动合同,底薪300元我们不能接受。如果非要与我们解除劳动合同,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我们合理的经济补偿。希望公司给我们一个负责任的交代和答复。

临沂联通部分转岗员工代表

2009.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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