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带刀讨薪前他们有恩怨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6-01 15:58:45 人浏览

导读:

有关部门证实,郑某德因跳槽受阻与老板夫妇结怨,而老板曾称因郑没有辞工才不发工资摘要:为了被拖欠的2500元薪水,就怒而捅杀老板夫妇?我觉得不会这么简单,里面一定还有别的原因。连日来,本报报道了古镇冈南工业大道西四路1号铝材加工店门前工人郑某德讨薪引发血案

  有关部门证实,郑某德因跳槽受阻与老板夫妇结怨,而老板曾称因郑没有辞工才不发工资

  摘要:“为了被拖欠的2500元薪水,就怒而捅杀老板夫妇?我觉得不会这么简单,里面一定还有别的原因。”连日来,本报报道了古镇冈南工业大道西四路1号铝材加工店门前工人郑某德讨薪引发血案的经过,引起了附近铝材加工店老板、员工和部分读者的议论。昨日记者回访血案现场附近的众多铝材加工店了解到,郑某德与老板夫妇还有一段因私自跳槽受阻的恩怨。古镇劳动分局提供的一份情况说明中对相关情况予以了证实。

  

  

  死者的家属在事发现场伤心欲绝。

  

  在指认现场的郑某德手部受伤明显。

  ■ 新闻追踪

  “为了被拖欠的2500元薪水,就怒而捅杀老板夫妇?我觉得不会这么简单,里面一定还有别的原因。”连日来,本报报道了古镇冈南工业大道西四路1号铝材加工店门前工人郑某德讨薪引发血案的经过,引起了附近铝材加工店老板、员工和部分读者的议论。昨日记者回访血案现场附近的众多铝材加工店了解到,郑某德与老板夫妇还有一段因私自跳槽受阻的恩怨。古镇劳动分局提供的一份情况说明中对相关情况予以了证实。

  进展:周围店铺恢复忙碌

  昨日下午,记者再次来到古镇冈南工业大道西四路1号铝材加工店时看到,尽管被害老板的铝材加工店依然被警用警戒线封闭,并且还有两名治安队员在门口值守,但是铝材加工店所在的这条街上,已经回复了往日的忙碌:街道上各色小货车往来穿梭,血案发生地附近的众多铝材加工店不时发出加工铝材的噪音。正值古镇举办灯具博览会的时候,各个铝材加工店的生意都红火起来。

  凶案死者朱某菊的一位亲戚朱先生介绍,目前死者的遗体尚未火化,死者家属们也都在配合警方对此案做进一步的调查取证。当问及案发有没有其他详细原因时,朱先生介绍,死者家属和伤者都不方便接受记者采访,也不愿详述案发原因的细节;而郑某德平时给人的感觉忠厚老实,并不清楚郑某德是否与老板夫妇存在私人恩怨。[page]

  报料:讨薪酿血案另有隐情

  “那个工人(指郑某德)不仅仅是因为讨薪的原因哦,听说他偷偷跳槽,被老板夫妇骂了一顿,后来搞得没有工作了,所以才要报复老板夫妇。”昨日下午,记者在案发地附近的铝材加工店走访过程中,还听到一家加工店的工人说,郑某德带刀讨薪,其背后还有与老板的一段私人恩怨。

  据这名工人介绍,郑某德在10月初跟老板夫妇辞工时,并没有说明实际上他是跳槽到了附近一家待遇更好的铝材加工店。此后没几天,郑某德的老板程某夫妇发现他竟然是被人挖走,于是找上那家加工店,与那家加工店老板和郑某德发生了激烈的冲突,当时110都来人了。最后,郑某德在那家店也干不下去了,一时间也找不到其他工作,所以才迁怒于原来的老板程某夫妇,并借着讨薪的理由,带着刀去报复老板夫妇。

  专家说案

  中国人民大学劳动关系学院副教授陈步雷:

  公权力有效介入可减少血案发生

  郑某德因讨薪所引发的和雇主的种种纠葛,既而杀害雇主夫妇。是激愤杀人,还是挟私报复,这最终需要法律的轨道来解决。在社会转型期,和郑某德相类似的因农民工讨薪问题所引发的刑事案件还有很多,对此专家表示,如果国家与社会不能给利益受损害的弱势群体提供及时的、有效的权力救济,及公权力失职或渎职,那么对于弱势群体的守法义务是有影响的。

  关于郑某德究竟是激愤杀人还是挟私报复,中国人民大学劳动关系学院副教授陈步雷表示,带了刀是否就意味着要故意杀人,或者仅仅就是想报复一下,这个问题比较复杂,法律在介入案件时,需要通过个人的供述和其他相关证据加以判断。

  “我更多地是关心农民工权益的有效维护和心理的疏导问题。”陈步雷表示,如果国家与社会不能给利益受损害的弱势群体提供及时的、有效的权力救济,及公权力失职或渎职,那么对于弱势群体的守法义务是有影响的。如果公权力失职导致弱势群体的利益不能通过程序化的救济机制获得保护,那么就可能导致个人守法义务的减轻或者减低。当公权力事后追惩个人时,政府和社会应当警醒自身的过错。

  陈步雷表示,公权力是否有效介入,如劳动部门、工会组织能够提前有效地介入到民工个人权益的维护上去,将极大地减少此类恶性案件的发生。单就此案而言,郑某德在讨薪过程中和雇主的纠葛,相关主管部门在实施公权时,是否有效地介入还值得探讨,“在其讨薪过程中,是否被雇主侮辱?被侮辱后是否对其进行有效心理疏导?这些都影响着事件的发展。”[page]

  “即使公权力进行有效介入,也可能导致恶性事件的发生。”陈步雷认为,这主要是劳动法、程序法方面的法制建设的滞后问题。解决劳动争议(包括欠薪问题)周期长,成本高,是劳动者难以承受的。劳动者不仅难以承担相应的时间和金钱成本,同时还要承受着巨大的心理压力,因为与强者(雇主)的斗争会产生心理压力,从而容易诱发一些极端行为。

  最后,陈步雷希望媒体能准确全面报道案件的事实,反映各种声音,“因为这是媒体的职业道德所在。”

  记者求证

  古镇劳动保障分局:

  郑某德因跳槽被老板“理论”

  涉嫌杀死老板夫妇的郑某德,自己说曾找过劳动局及其它部门,要求协调解决他和程某夫妇的欠薪纠纷,但未得到满意解决,才自行以暴力讨薪。昨日下午,古镇劳动保障分局向记者出示一份有关郑某德欠薪一案的书面说明。说明中证实,郑某德确实因为跳槽,受到老板夫妇“理论”,并与老板夫妇结怨。

  经本人同意后移交村调解

  古镇劳动保障分局有关负责人介绍,郑某德到劳动部门填写的《劳动争议申请调解书》中称,其于2009年3月,到程某华夫妇所开的铝材店工作,后在今年8月18日以口头形式向程某华夫妇提出辞工。当时程某华夫妇称要等待招到工人之后,才批准其辞工。郑某德随于今年10月6日,开始停工,他停工时告诉了铝材店的负责人。古镇劳动保障分局在给记者的书面说明中介绍,郑某德在10月7日,到铝材店要求结算今年8-9月份的工资,遭到了拒绝。

  该局核查后发现,程某夫妇所开的铝材店,开业以来,一直未办理工商营业执照,而依据有关规定,该店就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双方之间的关系,也不属于劳动关系。从职能上来讲,处理这类纠纷,并不属于该局的法定义务。该负责人介绍,当时考虑尽快化解纠纷,该局工作人员回复郑某德,并经其同意后,将此案件移交给了冈南村调解委员会进行调解。

  程某夫妇指郑欺骗并跳槽

  情况说明中显示,当时郑某德自称已向程某夫妇辞职了,但程某夫妇则向劳动部门表示,郑某德并没有向其提出辞工,才不同意立即为其结算工资。依据古镇劳动保障分局介绍的情况,冈南村调解委员会当时指定调解员蔡杰洪进行调解。

  调解员定于10月12日组织双方进行调解,但在10月12日,在约定的时间前,蔡杰洪接报称铝材店的负责人发现郑某德正在冈南灯饰配件城附近的某厂上班,认为郑某德为了到其他厂上班,对其进行欺骗。[page]

  劳动与保障分局的书面说明中提到,铝材店负责人知道郑某德在其它厂上班后,10月12日当天,就到这家厂找郑某德理论。当时调解员蔡杰洪接报后,通知了附近的治安员前往现场。蔡杰洪赶到现场后,双方已在治安员的主持下,进行了协商,并一致同意于当天结算郑某德今年8月份的工资,其余工资在今年11月10日前结算。10月13日,蔡杰洪致电郑某德,确认其已在12日晚领取了8月份的工资。13日下午,古镇劳动保障分局又接到郑某德电话,郑希望铝材店尽快结算其余工资。分局工作人员接电后,联系了铝材店负责人,负责人称可于10月底结算郑某德余下的工资。后分局工作人员将情况电话通知了郑某德,并告诉他相关的救济途径。后郑某德未再到过古镇劳动保障分局,分局也没再接到他的电话。

  记者多次致电蔡杰洪了解到,在调解郑某德与程某夫妇之间的纠纷时,双方情绪都很稳定。除此之外,蔡杰洪不愿再多介绍相关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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