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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类参保人员,可办理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手续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8-06 01:20:41 人浏览

导读:

在医院查出患有大病,不想在参保地治疗,可以直接到异地进行治疗并能直接报销结算。因为全国开通了跨省异地就医住院医疗费用直接结算,...

  在医院查出患有大病,不想在参保地治疗,可以直接到异地进行治疗并能直接报销结算。因为全国开通了跨省异地就医住院医疗费用直接结算,那么哪些人可以申请办理,办理需要什么手续呢?

  一、哪些人可办理跨省异地就医住院医疗费用直接结算手续?

  (一)在异地安置的退休人员:指退休后在异地定居并且户籍迁入定居地的人员。

  (二)在异地长期居住人员:指在异地居住生活且符合参保地规定的人员。

  (三)常驻异地工作的人员:指用人单位派驻异地工作且符合参保地规定的人员。

  (四)异地转诊的人员:指符合参保地转诊规定的人员。

  此四类参保人员在外省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前,只需持社会保障卡到参保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备案登记,即可在外省定点医疗机构享受住院医疗费用直接结算。

  二、如何申请异地就医?

  符合条件的人员先提交跨省异地就医申请,参保地经办机构收到后即时审核确认,填写生成《__省(区、市)跨省异地就医登记备案表》,该表一式两联,盖章后一联留存参保地经办机构,一联申请人自己签收。

  三、如何办理结算手续?

  参保人员出院时,按照医疗机构出具的《__省(区、市)跨省异地就医住院结算单》结清应由个人承担的费用;属于医保基金支付的费用,由就医地经办机构与定点医疗机构按协议结算。

  参保人员因故先全额垫付医疗费用的,相关信息由医疗机构上传,医保基金支付的费用回参保地按规定报销。

  综上所述,符合参保地规定的在异地安置的退休人员、在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常驻异地工作的人员、异地转诊的人员,这4类人可办理跨省异地就医住院医疗费用直接结算手续。

(责任编辑:杨古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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