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昆明市医疗保险待遇
导读:
昆明市调整了医疗保险待遇,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每次住院起付标准一级医疗机构200元,二级医疗机构500元,三级医疗机构1200元。而城乡居民大病补充医疗保险的待遇也作了调整。法律快车为您一一介绍。
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调整医疗保险待遇有关事项的通知
昆政办〔2015〕10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国家级、省级开发(度假)园区管委会:
为进一步加强医疗保险管理制度,引导广大参保人员合理就医,不断满足广大人民群众基本医疗需求,根据《昆明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暂行规定》(市政府第23号令)、《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昆明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的通知》(昆政发〔2012〕65号)和《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昆明市城乡居民大病补充医疗保险实施办法的通知》(昆政发〔2013〕11号)等有关规定,现就昆明市医疗保险待遇调整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昆明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昆明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每次住院起付标准统一调整为:一级及其以下医疗机构200元,二级医疗机构500元,三级医疗机构1200元。
二、昆明市城乡居民大病补充医疗保险的待遇调整为:昆明市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人,一个自然年度内政策范围内自付医疗费累计超过2万以上3万元以下(含3万元)部分支付50%,3万元以上4万元(含4万元)以下部分支付60%,4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含5万元)部分支付70%,5万元以上15万元(含15万元)以下部分支付80%。
三、本通知自2015年2月1日起执行。
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5年1月29日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相关知识推荐
青海省第六次调整工伤保险有关待遇。从2015年1月1日起,调整提高全省工伤人员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供养亲属抚恤金待遇标准,调整为:一至六级工伤职工按月领取伤残
昆明市调整了医疗保险待遇,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每次住院起付标准一级医疗机构200元,二级医疗机构500元,三级医疗机构1200元。而城
核心内容:2014年上海市的居民医疗保险待遇如何?个人缴费标准是多少?住院医疗保险费用报销比例是否有变化?通过阅读本文,你都能得到详尽的答案。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
低保户死亡后没有补助。低保是最低生活保障金,不是低保老人丧葬费补贴金,按规定没有。农村低保户被纳入了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可以享受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的一些扶贫政策
分包单位不可以再劳务分包。劳务分包是施工行业中的普遍做法,法律在一定范围内允许,但是禁止将承揽到的分包作业再分包给其他的公司,除总承包合同中约定的分包外,分包行
个人清包工通常不需要资质。清包工是指业主自行购买所有材料寻找装修公司、装修队伍或者劳务公司、工程服务公司施工的工程承包方式。业主无需具备资质,装修公司、装修队伍
2022年北京社保缴费的养老保险基数范围在3613元-26541元之间,医疗保险的缴费基数则为5360元到29732元之间,工伤保险的缴费基数则为4713元到2
女性职工的社保若到了退休年龄没有缴纳够10年的,可以在社保经办机构办理一次性补缴的手续。我国《社会保险法》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比
企业缴纳五险一金的费用还是可以减免的,但是需要企业主动申请减免,有关部门是不会主动对其进行减免的。我国《社会保险法》规定,基本养老金由统筹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