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律快车 > 法律知识 > 劳动法 > 劳动保险 > 医疗保险 > 广州社区跟大医院统筹的报销金额是否一样

广州社区跟大医院统筹的报销金额是否一样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7-18 13:33:07 人浏览

导读:

核心内容:2015年广州市职工医保新政策下,从4月1日起,新办理没有定点社区医院,定点三甲医院,不能够享受医保统筹优惠。而社区医院跟大医院统筹的报销金额是否一样?不一样?社区医院报销比例是80%,二、三甲...

  核心内容:2015年广州市职工医保新政策下,从4月1日起,新办理没有定点社区医院,定点三甲医院,不能够享受医保统筹优惠。而社区医院跟大医院统筹的报销金额是否一样?不一样?社区医院报销比例是80%,二、三甲医院报销比例45%。法律快车小编将在下文为您一一介绍。

  社区医院跟大医院统筹的报销金额是否一样

  为鼓励职工参保人更多地在基层医院就医,通过城镇医保制度进行调整,从2015年4月1日起,广州市在职员工,新办理选点手续的,必须定点了社区医院后,才能在三甲医院使用医保统筹。否则,只定点三甲医院没有定点社区医院,不享受医保统筹优惠。而参保人员必须选社区医院(后简称“小点”)后方能办理二、三级医院 (后简称“大点”)的选点手续。

  选点政策的变化将直接影响到职工医保的报销比例,例如,“小点”的比例由原来的75%上升到80%;经“小点”转到“大点”就医的,报销比例由原来的50%上升为55%;而未经“小点”直接到二、三甲医院“大点”就医的,报销比例只有45%。4月1日起,新办理定点手续的职工,如果不定点社区医院“小点”,连45%统筹报销都没有了。

  参保人就医结算及定点医疗机构普通门诊统筹医疗费用申报结算流程

  (一)医疗费用结算

  1.定点医疗机构为参保人办理医疗费用结算时,应认真核对其就医凭证,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可予记账并向市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申请支付。

  参保人未办理选点确认手续之前发生的普通门诊医疗费用、出示就医凭证前所发生的医疗费用,及在非“选定医院”、专科医疗机构或指定病区就医发生的非指定专科门诊医疗费用,应由参保人员自负。

[page]

  2.参保人在患病住院治疗期间,不得同时享受普通门诊统筹支付待遇。

  参保人享受门诊特定项目、指定慢性病门诊医疗保险待遇的部分,普通门诊统筹基金不再重复支付;即参保人办理门诊特定项目、指定慢性病门诊医疗保险待遇记账结算的自负部分金额,不得同时使用普通门诊统筹基金支付。

  (二)医疗费用申报及支付

  1.定点医疗机构按照结算办法及服务协议的有关规定,向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申报支付,每月报送有关月申报表。

  2.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对定点医疗机构申报支付的医疗费用将按有关规定进行审核、结算及支付。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相关知识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