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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社局负责人解读中山市大病医保新政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6-19 15:05:32 人浏览

导读:

核心内容:7月1日,我市《中山市大病医疗保险暂行办法》(下称《办法》)将施行,届时预计将有约2000人可受惠于这一政策,按照2012年的数据,预计每年将支付报销费用约1600万。日前,市人社局医保科科长朱成江解读了这一新政。《办法》规定:基本医疗保险及连续缴纳补

  核心内容:7月1日,我市 《中山市大病医疗保险暂行办法》(下称 《办法》)将施行,届时预计将有约2000人可受惠于这一政策,按照2012年的数据,预计每年将支付报销费用约1600万。日前,市人社局医保科科长朱成江解读了这一新政。

  《办法》规定:基本医疗保险及连续缴纳补充医疗保险费不足1年的参保人享受的大病医疗保险待遇,参保人因病住院,享受基本医疗保险住院医保待遇及特定病种门诊医疗费用报销待遇后,同一社保年度内个人支付的医保费用累计超过 2万元以上部分,由大病医疗保险资金支付50%。举例来说,一位参保人一年生病住院花费了10万元,其中基本医疗保险可报销5万元,1万元需自费,4万元属于自付。那么根据新政策,在4万元的自付费用中,超过2万元的部分可报销50%,即参保人可以额外再报销1万元医疗费,参保人自掏腰包的共计约4万元。

  不过,如果参保人在参加了基本医疗保险的同时,还参加了补充医疗保险,能报销的额度将超过上述金额。《办法》规定:连续缴纳补充医疗保险费1年以上的参保人因病住院,享受基本医疗保险住院医保待遇、特定病种门诊医疗费用报销待遇及补充医疗保险住院医保待遇后,同一社保年度内个人支付的医保费用累计超过6000元以上部分,由大病医疗保险资金支付80%。同样按照花费了医药费10万元计算,基本医疗和补充医疗保险报销7万,剩下3万属于自付,超过起付额6000元之外的可报销80%,即19200元,参保人需要自掏腰包的约10800元。

  在大病医保政策推出后,我市基本医疗保险和补充医疗保险之间的差距加大。基本医保年度支付限额为职工年平均工资的6倍,大病医保年度支付限额为平均工资的4倍;补充医保最高支付限额为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的10倍,大病医保支付限额为年度平均工资的10倍,加上基本医保已有的6倍于职工年平均工资的额度。该办法将在2014年7月1日起施行,将会根据市统计局今年公布的2013年平均工资再做调整。2012年,我市职工年平均工资为24956元。目前,我市参加基本医保的人数大约250万人,参加补充医保的人数为30多万。

  “这个办法主要是减轻高额医疗费用患者的负担,缴费越多报销的比例越多,缴费人的义务和权利相对等。”朱成江解释说。据悉,按照2012年的数据,大病医保的受益人群大约2000人。大病医保政策实施后,参保人无需办理任何手续,只要医保账户上的住院费用年度累计超过上述起付额度的,系统会自动予以报销。与此同时,设在人社局的社会医疗保险救助金取消,困难群众就医可以向民政局申请救助,“避免交叉救助,重复救助”。[page]

  经过测算,按照2012年的平均工资计算,预计我市每年提取用于大病医保的费用大约1800万元,预计年度支付金额为1600万元。

  照2012年的数据,大病医保的受益人群大约2000人。大病医保政策实施后,参保人无需办理任何手续,只要医保账户上的住院费用年度累计超过上述起付额度的,系统会自动予以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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