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伤残就业补助金条件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8-12 07:27:24 人浏览

导读:

我们都知道,伤残就业补助金是有条件的,但是到底具备哪些条件呢?这条件又能干嘛呢?你们有没有了解呢?带着这些疑问我们来看看,法律...

  我们都知道,伤残就业补助金是有条件的,但是到底具备哪些条件呢?这条件又能干嘛呢?你们有没有了解呢?带着这些疑问我们来看看,法律小编是如何帮我们解决眼前的困扰的,以下便是小编围绕伤残就业补助金条件的三个方面进行分析。

  一、伤残就业补助金的一级至四级不享受

  因为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要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工岗位,享受伤残津贴,所以就不存在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的问题。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3条(还应当参照当地的相关规定)。

  二、伤残就业补助金的五级至六级

  五级30个月、6级25个月。

  条件之一:

  1、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职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

  2、用人单位依据《劳动法》第25条第(二)、(三)、(四)项规定解除劳动关系的。

  3、用人单位依法破产、解散的。

  支付责任:工伤职工所在单位。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4条第二款(还应当参照当地的相关规定)。

  三、伤残就业补助金的七级至十级

  七级20个月,八级15个月,九级10个月,十级5个月。

  条件之一:1、劳动合同期满终止;

  2、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

  3、用人单位依据《劳动法》第25条第(二)、(三)、(四)项规定解除劳动关系的;

  4、用人单位依法破产、解散的。

  支付责任:工伤职工所在单位。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5条(还应当参照当地的相关规定)。

  工伤职工距法定退休年龄超过5年(含5年)的,应当支付全额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

  不足5年的,每减少一年扣除全额的20%,但最高扣除额不得超过全额的90%。

  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或办理退休手续的,不享受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

  法律小编为大家解答的伤残就业补助金条件的相关知识,这些津贴条件是让你更了解伤残的含义的,它告诉我们,有了这些条件就能更好的区别伤残就业补助金了,如果还不懂的话就请登录法律快车网站咨询专业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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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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