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卫车逆向停放 老人摔伤获赔偿
导读:
作者:甄红
法律快车网讯 赵老汉在非机动车道内骑自行车顺行,被后面的汽车撞倒后,又摔到前面一辆逆向停放的清洁队三轮车上,造成10级伤残。4月12日上午,北京市宣武区人民法院依法判决肇事汽车司机及其车主赔偿赵老汉10312.26元,环卫所赔偿赵老汉4419.54元。
对这起交通事故,环卫所在法庭上辩称,环卫工人在清扫路面时,不可能完全按照车辆行驶方向进行作业,而且交通安全法对清扫三轮车的逆顺行未有规定,在交通事故发生时,该三轮车处于静止状态,因此不同意承担赔偿责任。
肇事小轿车的司机事后隐匿起来,其车主是肇事司机开的私企,也已人走楼空。宣武法院依法送达了开庭公告,并对其进行了缺席审判。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公民合法的人身健康权受法律保护。交管部门认定肇事汽车司机负事故的主要责任,环卫所的清扫三轮车工人负事故的次要责任。环卫所辩称其不应承担赔偿责任的理由,没有法律依据,法院不予支持。
现赵老汉要求肇事司机、车主和执行公务的环卫工人所在单位,赔偿此次事故给其造成的经济损失,理由正当,予以支持。
赵老汉因未提交初诊医院的转院证明、护理费单据,以及他人代替其从事家务劳动后所造成误工损失的证明,因此对其要求赔偿这几项的损失,法院不予认定。赵老汉提出后期治疗费,因未实际发生,在本案中不予处理,对赵老汉提出的其它费用予以认定。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相关知识推荐
1月25日,四川省泸县人民法院公开审判一起酒后驾驶摩托车发生交通事故的刑事案件,以交通肇事罪依法判决被告人孙天才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二年。2006年12月3日晚,
从福建省厦门市海沧区人民法院获悉,该院审理了一起闲置车被朋友开走撞死人的案件。车主洪先生因没有保管好自己的车而赔了12万元。事故发生当天,2010年8月16日,
法院结案作出判决之后,保险公司应当在当事人提出理赔申请后立即启动理赔程序。我国《保险法》规定,保险人收到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的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请求后,应当及时
因骨折受伤而产生的误工费用保险公司是会作出赔偿的,误工费用同样属于人身损害赔偿的范畴,应当予以赔偿。我国《保险法》规定,被保险人因第三者的行为而发生死亡、伤残或
车辆修理费若高于车辆的市值,保险公司是可以拒赔的,因其属于车辆无需修理的情形;若无法修复的,应当赔偿车辆重置费用。根据我国最高人民法院出台的司法解释规定,因道路
受害人若受到人身伤害,则保险公司对受害人应当作出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和营养费等人身损害赔偿。《民法典》规定,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