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事故调解委员的任职资格是怎样的
导读:
道路上的汽车越来越多,给我们的出行带来便利的同时,也带来了很多问题。道路堵塞是最常见的现象之一,其次就是交通事故的事故率不断升高。那么道路交通事故调解委员的任职资格是怎样的呢?接下来法律快车小编就为您来解答这个疑惑。
1、公道正派。所谓公道正派,是指为人公道,作风正派,能客观分析判断事务,分清是非和责任,并敢于坚持原则,弘扬正气,主持正义。
2、热心人民调解工作。所谓热心人民调解工作,是指热爱人民调解工作,积极、主动、耐心地从事人民调解工作,不在乎个人得失,勇于奉献。
3、具有一定的文化水平、政策水平和法律知识。
4、应当由成年公民担任。
1、人民调解员的调解工作严格按照司法部关于《人民调解工作若干规定》的要求,在依法、自愿、平等、尊重当事人诉讼权利的原则下开展调解工作。
2、人民调解员要熟练掌握应当掌握的全面情况和事件的全过程,要以法律为依据,以说服教育和引导的方法指出其过错和应当承担的责任。
3、人民调解员在协议书上要签字,并在所达成条款的关键数字上加盖私人印章,调解完毕将材料打印或复写发到双方当事人的手中。
4、人民调解员不得泄露当事人的隐私。
5、人民调解员不得以任何理由向纠纷当事人收费。
6、调解达不成协议的,人民调解员不得担任任何一方的诉讼代理人,不得为一方或双方介绍诉讼代理人。
《人身损害赔偿解释》在赔偿项目方面和赔偿标准方面贯彻了全面赔偿的原则。其中赔偿项目方面增加了康复费、后续治疗费两项,并用“残疾赔偿金”代替“残疾者生活补助费”。具体体现在《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17条、第18条的规定:
(一)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的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
(二)受害人因伤致残的赔偿项目除第1项外还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
(三)受害人死亡的赔偿项目包括:除第1项费用外,还包括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四)受害人或者死者近亲属遭受精神损害的慰抚金。
现在当事人还是需要冷静的处理交通事故,如果逃逸的话所要承担的法律责任将会更大更严重。以上内容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你整理的关于道路交通事故调解委员的任职资格是怎样的的相关知识,希望在工作和学习中能够帮助到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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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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