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交通事故调解“一裁终局”受好评
导读:
日前,记者从长春市仲裁委员会获悉,过去的三个月,长春市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争议仲裁调解中心(以下简称:市交通仲裁调解中心)共受理案件163件,其中当天结案151件,占总受案量的92.6%。这种方便快捷、“一裁终局”的办案方式受到了许多当事人的好评。
据了解,这163件案件中,35件为重大交通事故的遗留纠纷,涉及的赔付金额在20万元至150万元之间,其余为一般车损及伤人案件。
市交通仲裁调解中心主任丁识中告诉记者,交通仲裁调解为当事人提供了必要的法律援助,绝大部分案件都能在当天出具法律文书。一些案情复杂,涉及赔偿金额巨大的案件也可以在3天至一周内结案,免去了当事人的奔波之苦。
在交通仲裁受理处记者了解到,目前,绝大多数案件的办理都能在一天之内完成,只要当事双方出具相关证据及交通事故认定书,调解程序就会依法启动,法律程序履行完毕,当事双方都会拿到具有法律效力的调解文书。163件案件中,投诉、回访的案件为零。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相关知识推荐
摘要:为了高效、快速化解因交通事故产生的民事纠纷,安徽将在全省范围设立市、县两级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以下简称人民调解),专门从事道路交通事故损害
昨日上午,南海法院法官正式进驻南海交警大队。今后,在南海区发生的交通事故纠纷调解中,不仅有交警在现场,法院法官也将第一时间出现,为当事人提供一站式服务。当事人就
核心提示:公安交管部门调解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期限为10日。根据伤情需要对伤者分期治疗的,公安交管部门可以在第一期治疗终结后组织调解。具体内容由法律快车编辑为您介
核心提示:交通事故调解有什么技巧?技巧包括要分析对方提出调解或者愿意接受调解的动机和目的;要把握时机;要坚持“有理、有利、有节”的原则等,下面就由法律快车的编辑
法院结案作出判决之后,保险公司应当在当事人提出理赔申请后立即启动理赔程序。我国《保险法》规定,保险人收到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的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请求后,应当及时
因骨折受伤而产生的误工费用保险公司是会作出赔偿的,误工费用同样属于人身损害赔偿的范畴,应当予以赔偿。我国《保险法》规定,被保险人因第三者的行为而发生死亡、伤残或
车辆修理费若高于车辆的市值,保险公司是可以拒赔的,因其属于车辆无需修理的情形;若无法修复的,应当赔偿车辆重置费用。根据我国最高人民法院出台的司法解释规定,因道路
受害人若受到人身伤害,则保险公司对受害人应当作出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和营养费等人身损害赔偿。《民法典》规定,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