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律快车 > 法律知识 > 交通事故 > 交通事故诉讼 > 交通事故起诉对方不应诉怎么办

交通事故起诉对方不应诉怎么办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8-02 12:38:41 人浏览

导读:

我们知道,发生交通事故后,受害人为维护自己的权利,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但是有些时候,肇事者并不应诉提交答辩状,也不出庭,甚至不执行判决。对于对方被告不应诉的情形,应该怎么处理呢?(一)对方拒不...

  我们知道,发生交通事故后,受害人为维护自己的权利,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但是有些时候,肇事者并不应诉提交答辩状,也不出庭,甚至不执行判决。对于对方被告不应诉的情形,应该怎么处理呢?

  (一)对方拒不签收诉讼文书的,可以留置送达

  留置送达,指收件人或者代收人拒绝签收向其送达的诉讼文书时,送达人依法将诉讼文书留在收件人住处的送达方式。

  留置送达必须具备一定条件,即只有在收件人或代收人拒绝接受诉讼文书或者拒绝签名、盖章时才能采用。找不到收件人,同时也找不到代收人时,小能采用留置送达。留置送达的程序是,在收件人本人或者代收人拒绝接收或者拒绝签名、盖章的情况下,送达人员邀请他的邻居或者其他见证人到场,说明情况,把诉讼文书留在他的住处,并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拒绝的事由、送达日期,由送达人签名,即认为已经送达。诉讼文书的留置送达与直接送达具有同样的法律效力。

  虽然留置送达与直接送达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但是,并非所有的诉讼文书都可以适用留置送达,例如,调解书就不宜适用。

  (二)对方不出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民事诉讼中的缺席判决,即法院在一方当事人缺席时所为的判决。通常情况下,当事人为了避免遭受不利于自己的诉讼后果,都会于言词辩论之日到庭并进行辩论。但由于民事诉讼具有私法的性质,当事人对自己的权利具有处分权,而且,实践中经常存在一些阻碍当事人到庭的因素,所以当事人不能到庭的情形实属难免。

  缺席判决与对席判决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对于缺席判决,人民法院同样应当依照法定的方式和程序,向缺席的一方当事人宣告判决及送达判决书。如缺席的当事人下落不明又无代收人,或用其他方式也无法送达的,则可以在法院的公告栏、受送达人原住所地张贴公告,也可以在报纸上刊登公告。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当事人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法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逾期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可强制执行。

  (三)对方拒不履行生效判决的,胜诉方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强制执行的条件有:

  (1)申请执行的法律文书必须已经生效;

  (2)申请执行的法律文书具有可执行的内容;

  (3)申请执行人必须是法律文书规定的权利人或者权利承受人;

  (4)义务人没有按期履行义务;

  (5)属于执行法院管辖。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拓展阅读

相关知识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