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机撞倒一对母女后围殴伤者丈夫再找人顶包
导读:
5月13日晚,深圳南山桂庙新村附近发生交通肇事逃逸案,肇事司机驾车撞倒一对母女后,非但不救人,反而围殴闻讯赶来的伤者丈夫。伤者反映称,投案自首的男子不是驾驶员而是顶包者。
17日,涉嫌酒驾逃逸的司机孔某远被警方刑事拘留,车主张某红被行政拘留。20日,交警局再次对外通报称,另4名涉嫌在撞人事故中作假证的人员,均被行政拘留10日。
昨日,深圳市交警局再次对外通报称,南山“5·13”撞人事故其他涉案人员李某强、田某升、钟某霞、曹某营提供虚假证言,干扰公安机关办案,交警局对上述4人处以治安拘留10日处罚,其中李某强系南山区纪委工勤人员(非公务员),已被停职,接受立案调查。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相关知识推荐
一司机驾车肇事撞伤路人后,不但不积极施救,竟然将伤者抬上肇事车辆行驶到僻静处时遗弃,致使伤者因未能得到及时救治而死亡。肇事者杨祖海在转瞬之间由一名交通肇事者成为
驾车撞伤了年过60的老人,但是司机对倒地的老人没有进行积极的施救,反而和自己通行的女友和父母策划“顶包方案:,喊来伙伴黄某“顶包”(本报曾于9月15日进行了报道
前天上午8时40分左右,在回龙观龙跃园西南门十字路口,一辆由北向南行驶的切诺基突然闯红灯左转逆向行驶,与一辆由南向北行驶的“摩的”相撞,驾驶“摩的”的老人被撞伤
5月13日晚,深圳南山桂庙新村附近发生交通肇事逃逸案,肇事司机驾车撞倒一对母女后,非但不救人,反而围殴闻讯赶来的伤者丈夫。伤者反映称,投案自首的男子不是驾驶员而
法院结案作出判决之后,保险公司应当在当事人提出理赔申请后立即启动理赔程序。我国《保险法》规定,保险人收到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的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请求后,应当及时
因骨折受伤而产生的误工费用保险公司是会作出赔偿的,误工费用同样属于人身损害赔偿的范畴,应当予以赔偿。我国《保险法》规定,被保险人因第三者的行为而发生死亡、伤残或
车辆修理费若高于车辆的市值,保险公司是可以拒赔的,因其属于车辆无需修理的情形;若无法修复的,应当赔偿车辆重置费用。根据我国最高人民法院出台的司法解释规定,因道路
受害人若受到人身伤害,则保险公司对受害人应当作出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和营养费等人身损害赔偿。《民法典》规定,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