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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动车登记规定》中的“身份证明”的含义是哪些?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3-03 01:30:36 人浏览

导读:

身份证明是指:1.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身份证明,是《组织机构代码证书》。上述单位已注销、撤销或者破产,其机动车需要办理变更登记、转移登记、注销登记和补领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的,已注销的企业单位的身份证明,是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注
身份证明是指:

1.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身份证明,是《组织机构代码证书》。上述单位已注销、撤销或者破产,其机动车需要办理变更登记、转移登记、注销登记和补领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的,已注销的企业单位的身份证明,是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注销证明。已撤销的机关、事业单位的身份证明,是其上级主管机关出具的有关证明。已破产的企业单位的身份证明,是依法成立的财产清算机构出具的有关证明。

2.外国驻华使馆、领馆和外国驻华办事机构、国际组织驻华代表机构的身份证明,是该使馆、领馆或者该办事机构、代表机构出具的证明;

3.外商在华独资企业或者外商驻华机构的身份证明,是《组织机构代码证书》;

4.居民的身份证明,是《居民身份证》或者《居民户口簿》。在暂住地居住的内地居民,其身份证明是《居民身份证》和公安机关核发的居住、暂住证明;

5.军人(含武警)的身份证明,是《居民身份证》;

6.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居民的身份证明,是其入境的身份证明和居留证明;

7.外国人的身份证明,是其入境的身份证明和居留证明;

8.外国驻华使馆、领馆人员、国际组织驻华代表机构人员的身份证明,是外交部核发的有效身份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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