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婚生子女抚养费协议如何写
导读:
国是千万家,家是最小国。自古以来,家国一体,家庭的和谐关系着社会的稳定,在一些家庭中会出现一些抚养费纠纷,为了应对一般人们都会协商签订抚养费协议,那非婚生子女抚养费协议如何写?针对这个问题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解答疑惑,希望能够对您有所帮助。
一、非婚生子女抚养费协议如何写
非婚生子女抚养费协议
×××,男,生于××××年×月×日,汉族,××市××××单位员工,住××市×××路×××号。
×××,女,生于××××年×月×日,汉族,××市××××单位员工,住××市×××路×××号。
×××与×××于××××年×月×日经登记结婚,现因感情破裂,故协议离婚如下:
一、儿子××由母亲×××抚养,父亲×××每月承担抚养费 元,并承担其大学毕业之前所有教育费、医疗费等生活、教育费用的一半。前述每月抚养费每年1月1日与7月1日前各预先支付半年费用,其他费用双方协商后及时支付,如不能协商一致,由母亲决定。(如无子女应在此条注明无婚生子女)
二、男方于每月的第一个星期六早上九点接儿子到其居住地生活二十四小时,于星期日早上九点送回女方居住地,如临时或春节探望,可提前一天与男方联系、协商,达成一致后可按协商的办法进行探望。(如无子女此条可删)
三、除房屋外的原共同财产人各一半(附清单);婚前双方各自的财产归各自所有(附清单);
四、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签字后生效。
协议人:×××(签名)
×××(签名)
×××年×月×日
二、子女抚养费协议书的注意事项
1、子女抚养费支付时间
《婚姻法》规定子女的抚养费支付到18岁或独立生活为止,婚姻法司法解释规定“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是指尚在校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学历教育,或丧失或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等非主观原因而无法维持正常生活的成年子女。但离婚协商中可以突破这个规定,可以支付到孩子大学毕业或参加工作为止,只要双方自愿协商达成的,不违反法律规定及公序良俗,都是有法律效力的。
2、子女抚养费包含的内容
《婚姻法》司法解释(一)第21条规定:抚养费包括: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有些人认为仅包括生活费,这种理解是不对的。协议时,可以约定生活费多少钱,教育费与医疗费凭票据父母平均分担。
3、子女抚养费具体数额的确定
(最高院关于法院审理离婚案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意见)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夫妻双方离婚后,孩子的抚养费可按以下标准支付:
(1)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2)无固定收入,抚育费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3)有特殊情况,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4、子女抚养费给付方式
(1)一次性给付;
(2)定期给付和以物折抵:定期给付一般以月或季或年给付,以物折抵往往适用于下落不明的一方。(一次性给付或以物折抵一般是以十八周岁为底线)
5、关于子女抚养费其他情形
当事人在离婚协议时,最好将以后增加抚养费的情形写进去,这样就避免了以后发生争议需增加抚养费时,再到法院起诉的麻烦。最高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意见》第18条规定:子女要求增加抚养费,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或母有给付能力的,应予支持:
(1)原定抚育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的;
(2)因子女患病、上学,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的;
(3)有其他正当理由应当增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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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周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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