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撤销公证遗嘱怎么办理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8-25 09:04:46 人浏览

导读:

公证遗嘱的撤销与办理都是在我国的相关公证部门进行办理的,遗嘱公证办理之后是会随之产生其法律效力的,但是很多人都不知道如何撤销公证遗嘱。下面就让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带来撤销公证遗嘱怎么办理的相关内容,一起来看看吧。

  公证遗嘱的撤销与办理都是在我国的相关公证部门进行办理的,遗嘱公证办理之后是会随之产生其法律效力的,但是很多人都不知道如何撤销公证遗嘱。下面就让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带来撤销公证遗嘱怎么办理的相关内容,一起来看看吧。

  一、撤销公证遗嘱怎么办理

  撤销、变更公证过的遗嘱必须要遗嘱的订立人再立一个新的公证遗嘱。需要通过公证处申请办理。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口头遗嘱或录音遗嘱均无法变更或撤销公证遗嘱。

  撤销、变更公证遗嘱的条件

  (1)当事人必须亲自向公证处提出申请;

  (2)当事人必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3)必须是当事人的真实意思且并未受到任何人的胁迫诱使;

  (4)撤销公证遗嘱的原因真实、明确。

   二、公证遗嘱注意事项

  1、办理遗嘱公证,遗嘱人应当亲自到公证处办理,不能委托他人代办。

  2、立遗嘱人应神智清晰,能真实地表达自己的意思,无受胁迫或受欺骗等情况。

  3、原来已在公证处办过遗嘱公证的,现要变更或撤销原遗嘱公证的,应当提交原来的遗嘱公证书并到原公证处办理。

  4、立遗嘱人死亡后,遗嘱继承人应当持遗嘱公证书、死者死亡证明,及本人身份证件来本处办理继承权公证。如遗嘱受益人不在法定继承人范围的,为受遗赠人。则受遗赠人必须在知道受遗赠后二月内来本处办理接受遗赠的声明书公证。

  三、公证遗嘱具体内容

  (一)遗嘱人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住址;

  (二)遗嘱处分的财产状况(名称、数量、所在地点以及是否共有、抵押等);

  (三)对财产和其他事务的具体处理意见;

  (四)有遗嘱执行人的,应当写明执行人的姓名、性别、年龄、住址等;

  (五)遗嘱制作的日期以及遗嘱人的签名。

  遗嘱中一般不得包括与处分财产及处理死亡后事宜无关的其他内容。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带来撤销公证遗嘱怎么办理全部内容。公证遗嘱的办理是对于遗嘱的合法性以及公证性的需要。如果你还有更多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的相关律师,他们会为你做出专业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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