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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养主体应提供哪些手续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5-27 14:29:33 人浏览

导读:

核心内容:收养社会福利机构的弃婴、儿童,收养人、送养人等收养主体不仅要符合收养法中规定的收养条件,还需要办理相关的手续。下面,法律快车编辑为您详细介绍关于收养社会福利机构的弃婴、儿童需提供的手...

  核心内容:收养社会福利机构的弃婴、儿童,收养人、送养人等收养主体不仅要符合收养法中规定的收养条件,还需要办理相关的手续。下面,法律快车编辑为您详细介绍关于收养社会福利机构的弃婴、儿童需提供的手续。

  收养社会福利机构的弃婴、儿童:

  1、收养人提供手续:

  ①申请书;

  ②收养人的居民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

  ③收养人单位或(村)居委会出具的本人婚姻状况、有无子女和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等情况的说明;

  ④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的身体健康检查证明(无传染病、精神病);

  ⑤经常居住地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收养人生育情况证明(街道或镇计划生育部门)。

  2、送养人提供手续:

  ①弃婴、儿童进入社会福利机构的原始记录;

  ②公安机关出具的捡拾该弃婴、儿童报案的证明;

  ③孤儿的生父母死亡或宣告死亡的证明;

  ④组织作为监护人的,提交其身份证件(福利机构负责人)。[page]

  3、被收养人提供手续:

  ①满10周岁以上未成年人的同意被收养的书面的意见书;

  ②收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儿童,收养登记机关登记前公告查找其父母,自公告之日起满60天,弃婴、儿童的生父母或其监护人未认领的,视为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儿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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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收养关系的解除方式有哪些?

  根据我国《收养法》的规定,收养关系的解除可以分为两种情况,即协议解除和法定解除。

  根据《收养法》第26条、第27条的规定,如果被收养人为10周岁以下,无民事行为能力,则完全由其送养人作为法定代理人作出收养终止的意思表示;如果被收养人为10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属限制民事行为能力,则由作为法定代理人的送养人和被收养人共同作出收养终止的意思表示,也就是说解除收养要征得养子女本人的同意……详细

  ■ 收养关系解除后有什么后果

  收养解除的直接后果,主要指收养关系当事人的人身及财产方面权利义务发生变更的结果。

  收养法第29条规定:“收养关系解除后,养子女与养父母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即行消除,与生父母及其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自行恢复,但成年养子女与生父母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是否恢复,可以协商确定……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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