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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送养后父母子女关系如何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5-26 18:46:59 人浏览

导读:

核心内容:我国收养法规定,养父母与养子女的的权利义务关系自收养关系确立之日起适用亲生父母子女间的关系。养子女与生父母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因收养关系的成立而消除。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

  核心内容:我国收养法规定,养父母与养子女的的权利义务关系自收养关系确立之日起适用亲生父母子女间的关系。养子女与生父母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因收养关系的成立而消除。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

  被遗弃了四十七年,还愿意见亲生父母吗?如果亲生父母过得并不宽裕,还会尽尽孝心吗?相信每个被遗弃的孩子,被问到这些问题,心结被触及,给出的答案肯定也是百变的。来自衢州的朱女士正在竭力寻找亲生父母,想尽一份孝心。

  原来,47年前朱女士被家人遗弃,所幸被当地好心人何某将其抱回家,何某的儿媳沈某成了朱女士的奶妈。朱女士两岁时,才办理正规收养手续,沈某将朱女士抚养长大。如今,朱女士早已为人母,膝下有两个女儿,家庭和睦。自从得知身世后,朱女士从未停止过寻找生身父母,“我身上大拇指特别粗短,比常人的要短不少”,朱女士希望可能在塘栖附近找到亲生父母,聊表孝心。

  这样的寻亲经历让不少人感动,血浓于水的亲情是无法割舍的,抚养成人的情义更是恩重如山,不过,时隔多年血亲团聚也是很多被送养孩子的心愿,相信生身父母也期盼有生之年可以见到孩子平平安安的出现。

  被送养的孩子,身上流淌着生身父母的血液,心中承载着养父母的养育恩情。那么,被送养的孩子,和亲生父母还有法律上的关系吗?如果亲生父母生活状况比较糟糕,可不可以要求被送养的孩子履行赡养义务呢?

  被送养的孩子&生父母:伦理上血浓于水 法律上形同陌路

  在很多人的印象里,孩子被送养,就像泼出去的水,虽然心里有些牵挂,终究只能形同陌路,悲欢自知。那么,孩子被送养后,除了生物学意义上的血脉亲情,法律上被送养的孩子和生父母又有着怎样的关联瓜葛呢?

  根据我国《收养法》规定,自收养关系成立之日起,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法律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养子女与生父母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因收养关系的成立而消除。

  这也就意味着,办理正规收养手续后,被送养的孩子和养父母适用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与亲生父母之间的法律关系就会自动消除,成了法律上的“陌路人”,毫无挂碍。

  只有当收养人不履行抚养义务,有虐待、遗弃等侵害未成年养子女合法权益行为的,或者养父母与成年子女的关系恶化,收养关系解除后,未成年子女与生父母的权利义务关系才会自动恢复,成年子女与生父母则需要协商确定。

  亲生父母能否要求被送养的孩子履行赡养义务?

  不管出于怎样的原因或苦衷,将孩子送养,父母内心必定心存一丝歉意,伴随着此后的岁月;与此同时,在孩子的心底,也会有一缕低落,被亲生父母遗弃,得不到他们的爱。不过,如果亲生父母和被送养的成年子女恰巧碰见,生身父母晚景凄凉,是否会启齿让被送养的孩子赡养?被送养的孩子又能否不计前嫌,担负起养老送终的义务呢?

  根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父母有抚养子女的义务,子女也有赡养父母的义务,这属于法定义务,不能因父母没尽抚养义务而拒绝履行赡养义务。

  因收养关系的成立,被送养的子女和生父母的权利义务关系消除,自然没有法定的赡养义务。不过,若是被送养的成年子女,心甘情愿承担赡养生父母的义务,法律并不予以干涉,相反还会受到道德上的肯定和褒奖。

  女网提醒:民间私自收养的情况屡见不鲜,但仅有收养事实却没有任何手续,一般很难得到法律上的认可和支持,收养过程中发生了纠纷,为收养关系成立举证比较费事儿,因此收养需要办理正规的收养登记手续才保险。另外,我国禁止私自收养弃婴,发现弃婴一定要报警,通过法定程序,办理收养手续后,才能得到法律允许,否则可能好心收养反而误了事儿。

  孩子被送养后,与生父母在法律上没有关联,不过若养父母和生父母协商,友好往来,辅佐照顾孩子,给予被送养的孩子呵护,法律尊重当事人的意思自治,并不强行干涉。当然,被送养的成年子女想寻找生父母,尽尽孝心,认祖归宗法律也不禁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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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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