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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证需要什么手续办理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2-18 18:50:55 人浏览

导读:

导读:本文解答结婚证需要什么手续办理,结婚证是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签发的证明婚姻关系有效成立的法律文书。结婚证正本一式两份,男女双方各持一份,其式样由民政部统一制定,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统一印制,由县、市辖区或不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加盖印章,结婚

  导读:本文解答结婚证需要什么手续办理,结婚证是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签发的证明婚姻关系有效成立的法律文书。结婚证正本一式两份,男女双方各持一份,其式样由民政部统一制定,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统一印制,由县、市辖区或不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加盖印章,结婚证书须贴男女双方照片,并加盖婚姻登记专用钢印。那么如何办理结婚证呢?办理结婚证需要什么手续呢?

  一、结婚证办理流程、结婚证办理程序、如何办理结婚证?

  1.符合结婚的条件

  2.结婚办理应提交的材料:

  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二寸合影照片3张;

  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3.结婚证办理程序流程手续:

  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初审、受理、审查、登记、发证。

  领结婚证需要的证件

  申请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必须符合《婚姻法》规定的法定条件,到婚姻登记机关(区、县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申请结婚登记,领取结婚证,合法的婚姻关系才能成立。

  申请结婚登记,必须是申请结婚的男女双方自愿提出书面申请,同时要求申请结婚的男女双方亲自到结婚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不准许委托亲友、父母、兄妹、律师和其他人代理进行申请结婚登记。

  申请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在递交结婚申请登记申请时,领结婚证需要的证件需要以下四种原件...【全文阅读

  结婚证多少钱

  在民政局婚姻登记处领取一对结婚登记证收费9元,该项收费属于行政收费,必须收取。其他收费则属于事业性或企业性收费,包括制证费、档案管理费等项目,大概50元左右。此外,在办理结婚登记证的过程中,婚姻登记处还提供宣誓仪式中的拍照等有偿服务,新人可根据自己的需要选择。困难户、残疾人员等办证时,婚姻登记处视情少收或免收有关费用。

  提醒,婚姻登记处所有收费项目都有公示,服务性项目由消费者自愿选择,严禁“搭车”收费...【全文阅读

  结婚证丢了如何离婚?

  曾经办理过结婚登记,但结婚证丢失的,补办结婚登记,双方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其中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对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补发结婚证。

  补领结婚证以后,如果双方能对离婚事宜达成一致意见,可以到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其中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如果不能就离婚事宜达成一致意见,只能到人民法院诉讼离婚...【全文阅读

  二、结婚证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2:00 下午13:00—17:30

  三、异地结婚证办理程序、异地如何办理结婚证?

  1.异地结婚手续怎么办

  2.北京、广州、深圳、上海结婚证办理程序

  四、再婚如何办理结婚证?

  1.再婚办理结婚证的程序同初婚相同;

  2.只是要多带上离婚证或离婚判决书;

  3.原配偶死亡的需带上原配偶死亡的证明。

  五、婚姻法、婚姻登记条例关于结婚证办理的规定?

  1.结婚登记一般在女方户口所在地进行。如在男方处登记,在登记本月内把信息反馈到女方户口所属的办事处计生办,便于发放《生殖健康服务证》即准生证。

  2.提倡晚婚、晚育。男女双方按法定婚龄推迟三年以上依法登记结婚的为晚婚;已婚妇女二十四周岁以上生育第一个子女的为晚育。

  3.婚姻法第8条: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必须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

  4.取得结婚证,即确立夫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page]

  相关结婚证办理的法律

  第九条 当事人结婚的,必须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申请时,应当持下列证件和证明:

  一)户口证明;

  (二)居民身份证;

  (三)所在单位、村民委员会或者居民委员会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

  离过婚的,还应当持离婚证。

  在实行婚前健康检查的地方,申请结婚登记的当事人,必须到指定的医疗保健机构进行婚前健康检查,向婚姻登记管理机关提交婚前健康检查证明。

  第十一条 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对当事人的结婚申请进行审查,符合结婚条件的,应当即时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对离的,应当注销其离婚证。当事人从取得 结婚证起,确立夫妻关系。

  结婚证第十二条 申请结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不予登记:

  (一)未到法定结婚年龄的;

  (二)非自愿的;

  (三)已有配偶的;

  (四)属于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

  (五)患有法律规定禁止结婚或者暂缓结婚的疾病的。

  第二十条 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申请不予登记的,应当以书面的形式说明不予登记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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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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