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要结婚——结婚的三个理由
导读:
一般来说动机有三点:
(一)满足性欲望 我们的文化传统规定,满足性欲,只能通过结婚。自由的性生活虽然可以满足性欲,但这会带来怀孕的不安、性病的危险、社会的责备。有一种办法似乎可以免去性病和怀孕的恐惧,叫做手淫。但是,手淫使心灵深处的能量向自己内部释放,会造成社交障碍。对性格的发展极其有害。如此看来,要想免去性病、社会的责备(罪恶感、内疚)、怀孕的不安、社会性的缺乏等障碍,使性感情得以渲泄,在目前的情况下,只有用结婚的办法。
(二)满足社会欲望 有人也许会说,不结婚不是照样有可能保持结婚式的性生活吗?例如同居、姘居、包二奶等等。不错,这样做可以保持结婚式的性生活,但是并不能满足社会欲望。 社会欲望,指的是被社会所承认的欲望,是在社会上保持一定的位置的欲望。例如即使有了博士称号,如果是在舞会上,特别喜欢的称呼是"某夫人",因为这意味着她获得了妻子的地位。而在学术会议上却愿意被称为"某博士",因为"某夫人"在学术会议的场合尚无法被承认。结婚也是一样。例如,有人结婚配偶并不可爱。与经理的小姐结婚,可能是贪图某种被人承认、被人另眼相看的特权。这就属于社会欲望。再有,为了不使家族断了香火,配偶不可爱也要与之结婚的男子,也是出于社会欲望。已婚者中也有勉强维持婚姻关系的,因为这样比离婚更能满足社会欲望。又如,虽然丈夫的性格很讨厌,但从"经理夫人"的地位中得到满足,这种结婚对妻子来说就是有意义的。
(三)满足爱情欲望 无论什么人都有爱情欲望。爱情欲望,是追求自他一体感。人最初的存在形态是母子一体。这种类型带来最高的安定感。可是,人的成长是摆脱这种安定感,走向独立自主。成长伴随着寂寞、不安、失助。这时,就感到应象从前那样同什么人结为一体。这种体验带来恢复安定感的愿望。爱情欲望同食欲一样,是任何人都具有的基本需要。
因此,追求爱情欲望的满足,是结婚的重要动机。三种欲望哪个是重点,则因年龄不同而不同,也因人生观不同而不同。但是,如果这些欲望都不能满足时,就要考虑离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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