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律快车 > 法律知识 > 婚姻家庭 > 离婚财产分割 > 离婚财产分割 > 离婚分割财产标准的法律规定

离婚分割财产标准的法律规定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7-24 08:31:17 人浏览

导读:

法律如何规定离婚分割财产的标准?婚姻法与婚姻法司法解释都对离婚财产分割标准作出了规定。法律规定,夫妻双方可以约定财产的分配,离婚时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进...

  法律如何规定离婚分割财产的标准?婚姻法与婚姻法司法解释都对离婚财产分割标准作出了规定。法律规定,夫妻双方可以约定财产的分配,离婚时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进行判决。下面由法律快车的小编在本文详细介绍。

  离婚分割财产标准的法律规定如下:

  一、婚姻法的规定

  第十九条 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第三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四十条 夫妻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予以补偿。

  第四十一条 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第四十二条 离婚时,如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

  第二十七条 婚姻法第四十二条所称一方生活困难,是指依靠个人财产和离婚时分得的财产无法维持当地基本生活水平。一方离婚后没有住处的,属于生活困难。离婚时,一方以个人财产中的住房对生活困难者进行帮助的形式,可以是房屋的居住权或者房屋的所有权。

  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

  第八条 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或者当事人因离婚就财产分割达成的协议,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责任编辑:小明)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引用法条

拓展阅读

相关知识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