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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后拆迁补偿是夫妻共有财产吗?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8-05 15:52:38 人浏览

导读:

离婚财产分割一直是个热门问题,且一直是个难题。在离婚的时候,只要对夫妻共有的财产才可以进行分割,那么,搞清楚一样财产属不属于夫...

  离婚财产分割一直是个热门问题,且一直是个难题。在离婚的时候,只要对夫妻共有的财产才可以进行分割,那么,搞清楚一样财产属不属于夫妻婚后共有的就至关重要了。现时政府拆迁补偿的情况也很多,婚后被拆迁补偿所得属不属于夫妻共有财产呢?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你介绍。

  一、关于房产在婚后是个人财产还是夫妻共有财产的一般问题

  (一)当房产是夫妻一方婚前全资购买,或者由夫妻乙方父母全资购买的,且登记在其一人名下,是其婚前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缔结而成为夫妻共有财产,在结婚后仍然是其个人财产。

  (二)当房产是结婚后才购买的,如果也是由一人婚前财产所全资购买,且登记在其依然名下的,也是其个人财产,这时候解释为只是其婚前财产换了种存在的形式,如从存款变为等价房产,不影响其婚前财产的性质,不影响其归个人所有的属性。

  (三)如果是登记在一方名下,结婚后共同还贷的,离婚时房子归房产证上登记一方所有,但是要就还贷强开和房子增值情况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四)另外,房产归夫妻一方个人所有还是归夫妻共有,关键在于房产证上的登记情况,如果登记了夫妻双方名字,甚至登记为未出款购房一方的名字,都是夫妻共有甚至未出钱一方个人所有,视为对未出钱一方的赠与,非有法定情形不得撤销。

  还可以经夫妻双方协商房产归属于谁,只要此财产协议合法真实有效。

  二、那么,在结婚后房子拆迁所得补偿归谁所有呢?

  (一)被拆迁房屋是夫妻一方婚前财产的

  1、如果以安置房形式补偿,安置房是按使用人口数为标准分配的,因此另一方也有相应可得的份额。

  2、在结婚后共同进行了房屋扩建或者添附的,另一方也是可以得到相应份额。

  在这两种情况下,虽然另一方也有相应份额,但是通常双方分配的份额还是相当悬殊,毕竟房产本为一方婚前财产。在分割所得份额的时候应该多考虑本来拥有房产的一方。

  (二)被拆迁房屋是夫妻一方父母的财产

  以安置房补偿的,以及在共同生活期间夫妻两人对房屋有进行扩建或者添附的,夫妻双方均占一定的份额。

  在这种情况下,补偿所得的主要分额是房产所有权人即一方父母的,夫妻双方所占分额都较少。

  (三)被拆迁房是婚后夫妻共有财产的

  那么当然的,拆迁补偿所得也是夫妻双方共有财产,可以理解为同等价值的财产从不动产变为了另一个不动产(当补偿安置房的时候)或在是变为了现金。这一部份等值的财产在离婚时还是要作为夫妻共有财产进行分割的。

  这种情况下通常都是平分份额,如果是安置房,可以由一方占有财产,然后折价补偿另一方。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关于房产在婚后被拆迁属于夫妻共有财产不得分析。在司法审判中,法院关于这个问题的审理上一般会有调解处理,如果调解成功,法院会仅就这一部份中可执行内容制作民事调解书;如果调解不成,就按照平等原则对夫妻共有财产依法分割,一般是平分,但可以对妇女和未成年子女适当多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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