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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生女向婚生姐姐讨遗产 非婚生子女无继承权!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2-14 21:03:48 人浏览

导读:

时下,非婚同居正风靡流行,对于非婚同居产子的后果大概很多人都没有考虑过,下面将通过一个真是案例来分析非婚生子女的继承权问题。两名相差17岁的男女相识并同居,但是两人一直没有办理结

   时下,非婚同居正风靡流行,对于非婚同居产子的后果大概很多人都没有考虑过,下面将通过一个真是案例来分析非婚生子女的继承权问题。两名相差17岁的男女相识并同居,但是两人一直没有办理结婚证,第二年这名29岁的女子生下一女。两年后,46岁的男子在一次酗酒后,突发心脏病去世。男子在同居前曾有一婚生女。围绕着男子的遗产问题,今年3岁的私生女将22岁姐姐告上法庭。一时非婚生子女身份及其有无继承权的新鲜问题,成为本案争论的焦点。


  据了解,2000年28岁的安某与沈阳一家公司司机老丘相识并同居,2001年2月生下一女取名丘某,因为安某的父母认为老丘的年龄比安某大17岁,不同意两人结婚,所以一直没有办理结婚证。2002年9月,老丘在一次酗酒后,突发心脏病去世。


  老丘曾有一婚生女叫丘淼,今年22岁。在她只有14岁时老丘与前妻离婚,丘淼一直随母亲生活。老丘去世后,2002年9月17日丘淼与安某达成协议,对老丘所有的一间39平方米的住房进行分割。房子归安某,安给丘淼一半房款。但是后来丘淼强占房子,于是安某和今年已经3岁的孩子丘某一起起诉到法院,要求与丘淼一起继承该遗产。


  丘淼辩称,她是父亲的婚生女,父亲生前没有提到丘某是他的孩子,没有遗嘱,又没有亲子鉴定,不能证明是父亲的孩子,所以丘某没有继承权。


  安某也提供证据,老丘生前曾写有一份字据。“因为一次我不能上幼儿园接孩子,老丘去接孩子,幼儿园的老师不认识他,让他书写字条,证明他是丘某的父亲。”还有老丘单位的同事证明丘某满月时去家里喝过满月酒等。


  由于该案涉及非婚生子女身份及其有无继承权的新鲜问题,成为本案争论的焦点。法院对该案的处理意见也有两种:一种观点认为,被继承人已经死亡,不能证明丘某的非婚生子女身份,所以她也就无继承权。另一种观点认为,分析安某提供的一系列证据的真实性、合法性与关联性,可以确信丘某是老丘的非婚生子女,丘某应该享有继承权。


  法院认为,对非婚生子女的认定,不应完全依赖亲子鉴定结论,根据当事人提供的证据,法官进行分析后,确信丘某是老丘的非婚生子女,应该享有继承权。而安某因为没有与老丘登记结婚,所以不具有继承权,不能分割遗产。


  法院审理期间,虽然丘淼没有明确承认丘某是其亲妹妹,但是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调解协议,该房产由丘淼继承,她给付丘某房屋折价款的一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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