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律快车 > 法律知识 > 婚姻家庭 > 离婚财产分割 > 财产分割协议 > 财产分割协议书范文

财产分割协议书范文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8-22 15:21:29 人浏览

导读:

财产分割,我们在日常生活中经常会遇到,关于财产分割,我们光根据口头约定是没有用的,还需要签订相关协议才能产生效果,那么财产分割协议应该怎么写呢?下面就让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带来的财产分割协议书范文的相关内容,一起来看看吧。

  财产分割,我们在日常生活中经常会遇到,关于财产分割,我们光根据口头约定是没有用的,还需要签订相关协议才能产生效果,那么财产分割协议应该怎么写呢?下面就让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带来的财产分割协议书范文的相关内容,一起来看看吧。

  一、财产分割协议书范文

  男方:某某,男,汉族, 年 月 日生,住 ,身份证号码:

  女方:某某,女,汉族, 年 月 日生,住 ,身份证号码:

  男方与女方于———— 年 ——月认识,于———— 年—— 月—— 日在————登记结婚,婚后于 ————年 ——月 ——日生育一儿子/女儿,名
—————— 。因 ————- 致使夫妻感情破裂,已无和好可能,现经夫妻双方自愿协商达成一致意见,订立离婚协议如下:

  1、男女双方自愿离婚。

  2、、抚养费及:

  儿子/女儿 由女方抚养,随同女方生活,抚养费(含托养费、教育费、医疗费)由男方全部负责,男方应于 年 月 日前一次性支付
元给女方作为女儿的抚养费(/男方每月支付抚养费 元,男方应于每月的1-5日前将女儿的抚养费交到女方手中或指定的xx银行帐号:)。

  在不影响孩子学习、生活的情况下,男方可随时探望女方抚养的孩子。(/男方每星期休息日可探望女儿一次或带女儿外出游玩,但应提前通知女方,女方应保证男方每周探望的时间不少于一天。)

  3、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

  ⑴存款:双方名下现有银行存款共 元,双方各分一半,为 元。分配方式:各自名下的存款保持不变,但男方/女方应于 年 月 日前一次性支付
元给女方/男方。

  ⑵房屋:夫妻共同所有的位于xxx的房地产所有权归女方所有,
房地产权证的业主姓名变更的手续自离婚后一个月内办理,男方必须协助女方办理变更的一切手续,过户费用由女方负责。女方应于 年 月 日前一次性补偿房屋差价
元给男方。

  ⑶其他财产:婚前双方各自的财产归各自所有,男女双方各自的私人生活用品及首饰归各自所有(附清单)。

  4、债务的处理:

  双方确认在存续期间没有发生任何共同债务,任何一方如对外负有债务的,由负债方自行承担。(/ 方于 年 月 日向xxx所借债务由 方自行承担……)

  5、一方隐瞒或转移夫妻共同财产的责任:

  双方确认夫妻共同财产在上述第三条已作出明确列明。除上述房屋、家具、家电及银行存款外,并无其他财产,任何一方应保证以上所列婚内全部共同财产的真实性。

  本协议书基于上列财产为基础。任何一方不得隐瞒、虚报、转移婚内共同财产或。如任何一方有隐瞒、虚报除上述所列财产外的财产,或在签订本协议之前
二年内有转移、抽逃财产的,另一方发现后有权取得对方所隐瞒、虚报、转移的财产的全部份额,并追究其隐瞒、虚报、转移财产的法律责任,虚报、转移、隐瞒方无权分割该财产。

  6、经济帮助及精神赔偿:

  因女方生活困难,男方同意一次性支付补偿经济帮助金 元给女方。鉴于男方要求离婚的原因,男方应一次性补偿女方精神损害费 元。上述男方应支付的款项,均应于
年 月 日前支付完毕。

  7、违约责任的约定:

  任何一方不按本协议约定期限履行支付款项义务的,应付违约金 元给对方(/按 支付违约金)。

  8、协议生效时间的约定:

  本协议一式三份,自婚姻登记机颁发《离婚证》之日起生效,男、女双方各执一份,婚姻登记机关存档一份。

  9、如本协议生效后在执行中发生争议的,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xxx人民法院起诉。

  男方: 女方:

  签名: 签名: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二、财产分割的原则

  夫妻间的共同财产关系以婚姻关系的存在为基础,婚姻关系解除时,要对共同财产进行分割。新婚姻法第39条规定了离婚财产分割的原则,即:"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在农村,"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因此,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时,一般按照以下原则处理:

  1、男女平等原则。《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8条规定: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均等分割;

  2、保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原则;

  3、照顾无过错一方原则;

  4、尊重当事人意愿原则。对夫妻双方有约定,且约定合法的,按约定处理。约定规避法律或者无效的,按共同财产处理;

  5、有利生产、方便生活等原则处理。

  当要结束同居关系时,财产怎么样分割:

  同居期间的共同财产是指由双方共同管理、使用、收益、处分,以及用于债务清偿的财产,主要包括:(1)工资、奖金;(2)从事生产、经营的收益;(3)知识产权的收益;(4)因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除外);(5)其他应当归双方共同所有的财产。双方共同财产必须具备以下两个条件,一是必须为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同居以前一方所得的财产,解除同居关系后一方所得的财产,以及一方死亡后另一方所得的财产,都不属于共有财产。二是必须依法归双方共同所有的财产,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并非当然归双方共同所有,法律规定归一方所有的财产,或者双方约定归各自所有的财产,不属于共同财产。

  离婚时有限责任公司股权的分割:

  1、共同协商原则。

  离婚案件先予协商和解是必经程序,是婚姻家庭案件所特有的。按照婚姻法第39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由人民法院判决。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16条规定的二类情形的处理方法,也是在协商一致的前提下进行的。即双方应将是否同意将出资额转让与否,转让份额达成一致,还要将转让价格一事达成共识,只有这样才能进行下一步——征求其他股东的意见。另外如前所述,基于股权价值的不稳定性,依据某一时点进行评估作价势必与股权价值相悖,并且在婚姻中“复合股权”(有的学者这样称呼)这种股权性质的要求,硬性判决股权归夫妻一人享有给对方补偿,不但给股东压力或履行不能,也丧失和剥夺夫妻共同财产在投资时所企盼的永久投资收益的目的性。

  2、离婚案件股权分割问题,补偿或股权取得应由夫妻双方明确表示,不易法院过多干预。

  如前所述由于股东配偶享有一种特殊的民事权利,也就是准共有股权故在离婚分割股权时,股东配偶有选择加入股东的权利,这种权利的行使障碍只能是其他股东不允许转让并购买,或者当事人明确表示放弃的,审判机关不应剥夺。可笔者同样注意到在现行的公司法律中,股东配偶的选择加入权一样受到很大程度的限制,如果不允许判令身为股东一方补偿给另一方价款确系保护了股东配偶的权利,但是如果其他股东不认可仍是无济于事,最后还是导致股权无法取得,只不过变相从其他股东那里取得补偿,从某种程度上更没有保护有限责任公司人员组成稳定。这就是公司法中对于股权转让的局限性,这种局限性注定对于婚姻案件中非股东一方共有权保护不足。

  三、财产分割的范围

  离婚分割主要分割的是夫妻共同财产,主要是在结婚登记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财产,

  范围包括:

  (1)工资、奖金;

  (2)生产、经营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

  (4)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

  (5)军人名下的复员费、自主择业费等一次性费用;

  (6)股票、债券、投资基金等有价证券;

  (7)公 司企业的出资额、股份以及个人独资公司;

  (8)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

  (9)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

  (10)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

  (11)一方对婚后取得财产主张属个人财产但是无法提供证据证明的财产;

  (12)其他婚后应归双方的财产。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带来的财产分割协议书范文的相关内容。当我们在进行财产分割的时候,一定要了解清楚其中所蕴含的东西,并且一定要签订相关的协议书,免得之后因为财产分割的原因而产生其他的纠纷。如果你还有更多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的相关律师,他们会为你做出专业的解答。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引用法条

拓展阅读

相关知识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