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律快车 > 法律知识 > 婚姻家庭 > 子女抚养 > 单独监护权 > 变更监护人去哪办理

变更监护人去哪办理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9-14 07:53:49 人浏览

导读:

在我国监护人制度是为了保护未成年人和精神病人的人身、财产安全的一项制度。在我国监护人并不是一成不变的,在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况下,相关的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变更监护人。那么变更监护人去哪办理呢?接下来法律快车小编就为您来解答这个疑惑。

  在我国监护人制度是为了保护未成年人和精神病人的人身、财产安全的一项制度。在我国监护人并不是一成不变的,在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况下,相关的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变更监护人。那么变更监护人去哪办理呢?接下来法律快车小编就为您来解答这个疑惑。

  一、变更监护人去哪办理

  变更监护人需要到法院进行办理,当事人对该流程不清楚的可以聘请专业律师给予帮助。

  二、监护权变更的相关规定

  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了被监护人的合法权益,其他有监护资格的人或者单位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监护人承担民事责任的,按照普通程序审理;要求变更监护关系的,按照特别程序审理;既要求承担民事责任,又要求变更监护关系的,分别审理。其他有监护资格的人或者单位是指未成年人的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姐;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愿意承担监护责任,经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同意的;精神病人的配偶;父母;成年子女;其他近亲属;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愿意承担监护责任,经精神病人的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同意的。

  夫妻离婚后,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无权取消对方对该子女的监护权;但是,未与该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对该子女有犯罪行为、虐待行为或者对该子女明显不利的,人民法院认为可以取消的除外。

  监护人可以将监护职责部分或者全部委托给他人。因被监护人的侵权行为需要承担民事责任的,应当由监护人承担,但另有约定的除外;被委托人确有过错的,负连带责任。

  夫妻一方死亡后,另一方将子女送给他人收养,如收养对子女的健康成长并无不利,又办了合法收养手续的,认定收养关系成立;其他有监护资格的人不得以收养未经其同意而主张收养关系无效。

  三、财产监护权

  监护人应全面保护被监护人的财产权益。其主要内容为:对被监护人财产的管理权。监护人管理被监护人的财产。

  监护人并不限定为被监护人的近亲属,被监护人的亲属和朋友有一定资格的,在办理了相关手续的情况下也是可以担任监护人的。以上内容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你整理的关于变更监护人去哪办理的相关知识,希望在工作和学习中能够帮助到您。如果您有其他问题感到疑惑,欢迎咨询法律快车律师。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引用法条

拓展阅读

相关知识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