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期限和服务期限有什么区别
导读:
当我们毕业走向社会参加工作之后,我们就会与劳动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关于劳动合同,我们需要掌握一些基础知识,接下来和法律快车小编一起学习一下,劳动合同期限和服务期限有什么区别?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一、劳动合同期限和服务期限有什么区别
“劳动合同期限”与“服务年限”是两个不同的法律概念。
劳动合同期限是一种约定双方权利义务内容的期限,而服务年限是一种约定单向权利义务内容的期限。
具体来说,劳动合同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劳动权利义务的书面协议。其中的劳动合同期限既是应由双方约定的合同必备条款之一,也是合同本身被双方忠实履行的期限,具有双向互动性。服务年限作为自行约定的劳动合同的非必备条款,目的在于限定劳动者应当为用人单位付出劳动、履行劳动义务的期限。
其出发角度与劳动合同期限相比具有单向性,即在此期限内用人单位有权要求劳动者为其工作,而劳动者非因取得用人单位同意或法定情形出现,不得予以拒绝。
根据原劳动部办公厅《关于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处理依据问题的复函》的有关说明,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在劳动合同中约定“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但必须经双方当事人平等协商,不能由任何一方单独决定。只要约定内容不与法律、法规、规章相抵触,且公平、合理、合乎实际,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可将其作为处理劳动争议的依据。关于解除劳动合同涉及的培训费用问题用人单位出资对职工进行各类技术培训,职工提出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如果在试用期内,则用人单位不得要求劳动者支付该项培训费用。如果试用期满,在合同期内,则用人单位可以要求劳动者支付该项培训费用,具体支付方法是:约定服务期的,按服务期等分出资金额,以职工已履行的服务期限递减支付;没约定服务期的,按劳动合同期等分出资金额,以职工已履行的合同期限递减支付;没有约定合同期的,按5年服务期等分出资金额,以职工已履行的服务期限递减支付;双方对递减计算方式已有约定的,从其约定。如果合同期满,职工要求终止合同,则用人单位不得要求劳动者支付该项培训费用。如果是由用人单位出资招用的职工,职工在合同期内(包括试用期)解除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合同,则该用人单位可按照《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第四条第(一)项规定向职工索赔。
二、本质区别
劳动者签订了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与过去的固定工有着本质的区别。因为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虽然在劳动合同中双方不约定劳动合同的终止时间,但可以约定终止条件,当约定的终止条件一旦出现,劳动合同自然终止,而且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的双方都可以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通过法律快车小编的介绍,我们知道了劳动合同期限和服务期限有什么区别?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劳动合同期限是一种约定双方权利义务内容的缺陷,而服务年限是一种约定单项权利义务内容的缺陷。如果您还有关于二者区别的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律师。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相关知识推荐
员工因为接受企业培训而与企业签订服务期协议,承诺服务年限是企业自我保护的重要手段。当员工合同到期而服务期未满时,企业可以要求员工续签合同。但员工对合同内容提出异
核心提示:劳动合同期限是一种约定双方权利义务内容的期限,而服务年限是一种约定单向权利义务内容的期限。以下由法律快车编辑为你介绍具体案例。基本案情2004年8月1
问:我公司与下属的某职业经理签订了为期3年的劳动合同,在劳动合同履行期间,公司出钱让其参加了某名牌大学的EMBA班的培训学习,学习完成之后,公司与其签订了为期3
2007年起,张某在S公司任数据通讯总监,月工资为40000元,劳动合同期限至2009年4月30日。2008年5月底,张某与公司签订了工商管理硕士《培训协议》,
施工合同备案时间是7日。招标人和中标人应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订立书面合同,订立书面合同后7日内,中标人应将合同送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
审查企业合同重点看以下事项:查看对方主体资格及对方营业执照的营业范围;审查合同的内容是否合法、条款是否完备;合同约定的双方权利义务是否对;合同争议解决条款;合同
建筑施工合同审查需要注意的方向有:需要审查诉讼主体的资格;需要审核建设施工合同的效力问题;建设施工合同需要约定明确的、具有可操作性和可执行性的违约责任;建设施工
审查合同的审批流程需要注意的问题有:基本信息填写是否完整、规范、清楚;是否按公司要求使用公司制定的范本;是否缺乏立项审批、有没有超标审批;合同内容有没有超出所依
企业合同风险防范的方法及措施:订立合同前尽可能了解对方当事人;对他人的代理权进行了解;提高具体业务人员及领导人的素质;应采取书面形式并使用标准合同范本;买受人收
建筑施工合同审查需要注意的方向:1、需要审查诉讼主体的资格。2、需要审核建设施工合同的效力问题。3、建设施工合同需要约定明确的、具有可操作性和可执行性的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