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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项目增容审查补充合同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2-08 07:25:08 人浏览

导读:

办事项目名称房地产项目增容审查补充合同办理机构(部门)龙岩市国土资源局设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国务院关于加强国有土地资产管理的通知》(国发[2001]15号)《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规范房地产开发用地管理的通知》(闽政[2006]4

  办事项目名称房地产项目增容审查补充合同

  办理机构(部门)龙岩市国土资源局

  设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国务院关于加强国有土地资产管理的通知》(国发[2001]15号)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规范房地产开发用地管理的通知》(闽政[2006]4号)等

  办理条件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文件

  办理程序受理­­——利用股初审­——委托评估——实地勘验­——分局领导审查­——利用科负责人审核­——局领导审批­——签订补充合同

  办理时限二十个工作日

  需提交材料 1、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同意增容的书面批准文件;

  2、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3、其他。

  收费标准出让金按《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规范房地产开发用地管理的通知》(闽政[2006]4号)国家有关规定计收

  办公地址龙岩市国土资源局

  联系电话0597—2291438

  投诉电话2292803(新罗区)0597-2231972(龙岩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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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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