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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国际商事仲裁案例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8-12 07:55:56 人浏览

导读:

国际商事仲裁是解决对外经济、贸易、运输还海事争议的方式之一。但是很多人对于国际商事仲裁并不是很了解,不清楚具体涉及到哪些方面。针对这个问题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提供一份2018年国际商事仲裁案例,帮助大家分析理解,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国际商事仲裁是解决对外经济、贸易、运输还海事争议的方式之一。但是很多人对于国际商事仲裁并不是很了解,不清楚具体涉及到哪些方面。针对这个问题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提供一份2018年国际商事仲裁案例,帮助大家分析理解,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2018年国际商事仲裁案例案情介绍

  美国公司A与美国公司B就一货物运输合同发生争议,美国公司A遂依据合同中的仲裁条款向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被诉讼人B公司收到通知后,向纽约洲法院提出停止仲裁程序的申请,认为该仲裁不应该继续。理由是:1.双方皆为美国公司,在纽约洲解决争议最为方便,同时根据国际司法冲突规范,双方的争议与北京无实际联系。2.由于条款中约定如有争议,应由双方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经协商不能得到解决时,提交仲裁,而A公司在申请仲裁前并未与B公司进行友好协商。3.双方的仲裁条款约定提交北京促进委员会对外贸易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而不是中国国际经济贸易委员会,因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委员会没有管辖权。

  二、2018年国际商事仲裁案例案件结果

  仲裁委员会核实了仲裁条款全文,即“一切因执行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应由双方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经协商不能得到解决时,应提交北京促进委员会对外贸易仲裁委员会,按照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对外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程序暂行规则进行仲裁,仲裁委员会的裁决为终局裁决,对双方均有约束力。”决定对这一案件有管辖权,仲裁程序继续,并通告被诉人在限期内指定仲裁员,结果,被诉人如期指定了仲裁员,参加仲裁,撤回了在纽约州法院的诉讼。

  三、2018年国际商事仲裁案例律师点评

  确定仲裁地点十分重要,确定哪一个国家(地区)仲裁,一般就等于确定适用该国的法律,在对外贸易中,双方当事人一般都力争在本国进行仲裁,如果争议双方对仲裁地点不能达成协议,则一般情况下以第三国仲裁机构进行仲裁。

  仲裁协议具有以下法律效力:①订立仲裁协议的当事人须受仲裁协议的约束,当争议发生后应以仲裁的方式解决,任何一方都无权就有关争议向法院起诉。②排除法院的司法管辖权。③是仲裁机构取得管辖权的依据。④是进行仲裁程序和保证仲裁强制执行的依据。⑤仲裁协议的效力不受主合同的影响,即使争议双方订立的商业合同无效或失效,一方当事人仍可以有关仲裁协议为依据提请有关仲裁机构进行仲裁。

  当事人在仲裁协议中对仲裁机构,仲裁地点,仲裁裁决的效力都作了明确的约定,此仲裁协议是完全有法律效力的,排除了法院的司法管辖,被诉人对管辖权提出的异议是毫无根据的。根据《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规则》第4条的规定,仲裁委员会有权对仲裁协议的存在、有效性以及仲裁案件的管辖权作出决定。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决定取得案件的管辖权符合仲裁规则的规定。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整理介绍的关于2018年国际商事仲裁案例的相关法律知识。通过上文介绍相信大家对国际商事仲裁都有了基本了解。如果你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网,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提供帮助。

  责任编辑:楚雨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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