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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债券发行的程序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5-25 08:26:54 人浏览

导读:

核心内容:在我国的企业债券中,发债资金的用途主要限制在固定资产投资和技术革新改造方面,并与政府部门审批的项目直接相联。企业债券是由中央政府部门所属机构、国有独资企业或国有控股企业发行的债券,它对发债主体的限制比公司债券狭窄得多。下面由法律快车的小编
  核心内容:在我国的企业债券中,发债资金的用途主要限制在固定资产投资和技术革新改造方面,并与政府部门审批的项目直接相联。企业债券是由中央政府部门所属机构、国有独资企业或国有控股企业发行的债券,它对发债主体的限制比公司债券狭窄得多。下面由法律快车的小编为您介绍企业债券的发行程序和办理流程,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

  一、发行程序

  选择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信用评级机构等中介机构,为债券发行寻找担保机构选择主承销商担保机构出具担保评级机构进行信用评级,会计师进行财务审计,律师出具法律意见书。

  主承销商协助制作完成债券申报材料,并报送省发改委,由省发改委转报国家发改委经国家发改委与人民银行、证监会会签后,下发企业债券发行批文刊登债券发行章程和发行公告印制债券托管凭证承销商销售企业债券,企业获得资金。

  二、具体办理程序为

  1、中央直接管理企业的申请材料直接申报;国务院行业管理部门所属企业的申请材料由行业管理部门转报;地方企业的申请材料由省发展改革委转报。

  2、公开发行企业(公司)债券申请材料应真实、准确、完整,凡对投资者作出购买债券决策有重大影响的信息均应披露,发行人及参与债券发行的各有关方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3、国家发展改革委受理企业发债申请后,符合发债条件、申请材料齐全的直接予以核准。申请材料存在不足或需要补充有关材料的,向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提出反馈意见,发行人及主承销商对申请材料进行补充、修改和完善。国家发展改革委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个月内(发行人及主承销商根据反馈意见补充和修改申报材料的时间除外)作出核准或者不予核准的决定。

  三、主要法律法规及文件依据

  1、《国家发改委关于推进企业债券市场发展、简化发行核准程序有关事项的通知》(发改财金〔2008〕7号);

  2、《企业债券管理条例》(国务院1993年121号令);

  3、《公司法》;

  4、《证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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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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