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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规下哪些情形上市公司会退市?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7-16 09:15:42 人浏览

导读:

核心内容:退市是指是上市公司由于未满足交易所有关财务等其他上市标准而主动或被动终止上市的情形,即由一家上市公司变为非上市公司。最新的退市制度出台后,规定了哪些情形下上市公司退市呢?新规引入了主...

  核心内容:退市是指是上市公司由于未满足交易所有关财务等其他上市标准而主动或被动终止上市的情形,即由一家上市公司变为非上市公司。最新的退市制度出台后,规定了哪些情形下上市公司退市呢?新规引入了主动退市制度,因此,上市公司退市可分为主动退市和强制退市两大类型,以下就由法律快车小编为你详细介绍。

  一、主动退市:

  1、上市公司在履行必要的决策程序后,主动向证券交易所提出申请,撤回其股票在该交易所的交易,并决定不再在交易所交易。

  2、上市公司在履行必要的决策程序后,主动向证券交易所提出申请,撤回其股票在该交易所的交易,并转而申请在其他交易场所交易或者转让。

  3、上市公司向所有股东发出回购全部股份或者部分股份的要约,导致公司股本总额、股权分布等发生变化不再具备上市条件,其股票按照证券交易所规则退出市场交易。

  4、上市公司股东向所有其他股东发出收购全部股份或者部分股份的要约,导致公司股本总额、股权分布等发生变化不再具备上市条件,其股票按照证券交易所规则退出市场交易。

  5、除上市公司股东外的其他收购人向所有股东发出收购全部股份或者部分股份的要约,导致公司股本总额、股权分布等发生变化不再具备上市条件,其股票按照证券交易所规则退出市场交易。

  6、上市公司因新设合并或者吸收合并,不再具有独立主体资格并被注销,其股票按照证券交易所规则退出市场交易。

  7、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决议解散,其股票按照证券交易所规则退出市场交易。

  二、强制退市:

  1、上市公司因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或者披露文件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不符合发行条件的发行人骗取了发行核准,或者对新股发行定价产生了实质性影响,受到证监会行政处罚被暂停上市后,在证监会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日起一年内,被证券交易所作出终止公司股票上市交易的决定。

  2、上市公司因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或者披露文件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不符合发行条件的发行人骗取了发行核准,或者对新股发行定价产生了实质性影响,涉嫌欺诈发行罪被依法移送公安机关而暂停上市,在证监会作出移送决定之日起一年内,被证券交易所作出终止公司股票上市交易的决定。

  3、上市公司因信息披露文件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受到证监会行政处罚,并在行政处罚决定书中被认定构成重大违法行为而暂停上市,在证监会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日起一年内,被证券交易所依据其股票上市规则作出终止公司股票上市交易的决定。

  4、上市公司因信息披露文件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涉嫌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被依法移送公安机关而暂停上市,在证监会作出移送决定之日起一年内,被证券交易所依据其股票上市规则作出终止公司股票上市交易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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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上市公司股本总额发生变化不再具备上市条件,且在证券交易所规定的期限内仍不能达到上市条件。

  6、上市公司社会公众持股比例不足公司股份总数的25%,或者公司股本总额超过4亿元,社会公众持股比例不足公司股份总数的10%,且在证券交易所规定的期限内仍不能达到上市条件。

  7、上市公司股票在一定期限内累计成交量低于证券交易所规定的最低限额。

  8、上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不含停牌交易日)每日股票收盘价均低于股票面值。

  9、上市公司因净利润、净资产、营业收入、审计意见类型或者追溯重述后的净利润、净资产、营业收入等触及规定标准,其股票被暂停上市后,公司披露的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显示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的净利润孰低者为负值。

  10、上市公司因净利润、净资产、营业收入、审计意见类型或者追溯重述后的净利润、净资产、营业收入等触及规定标准,其股票被暂停上市后,公司披露的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显示期末净资产为负值。

  11、上市公司因净利润、净资产、营业收入、审计意见类型或者追溯重述后的净利润、净资产、营业收入等触及规定标准,其股票被暂停上市后,公司披露的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显示营业收入低于证券交易所规定数额。

  12、上市公司因净利润、净资产、营业收入、审计意见类型或者追溯重述后的净利润、净资产、营业收入等触及规定标准,其股票被暂停上市后,公司披露的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被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否定意见、无法表示意见或者保留意见。

  13、上市公司在证券交易所规定期限内,未改正财务会计报告中的重大差错或者虚假记载。

  14、法定期限届满后,上市公司在证券交易所规定的期限内,依然未能披露年度报告或者半年度报告。

  15、上市公司因净利润、净资产、营业收入、审计意见类型或者追溯重述后的净利润、净资产、营业收入等触及规定标准,其股票被暂停上市,不能在法定期限内披露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年度报告。

  16、上市公司股票被暂停上市后在规定期限内未提出恢复上市申请。

  17、上市公司股票被暂停上市后其向交易所提交的恢复上市申请材料不全且逾期未补充。

  18、上市公司股票被暂停上市后其恢复上市申请未获证券交易所同意。

  19、上市公司被法院宣告破产。

  20、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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