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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销售的方式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5-29 22:11:00 人浏览

导读:

核心内容:股票销售的方式有哪些?股票的销售方式是股份有限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股票时采取的销售方式。股票的销售方式包括自销方式和承销方式两种。法律快车编辑为您详细介绍关于股票的销售方式。股票的...

  核心内容:股票销售的方式有哪些?股票的销售方式是股份有限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股票时采取的销售方式。股票的销售方式包括自销方式和承销方式两种。法律快车编辑为您详细介绍关于股票的销售方式。

  股票的销售方式,是指股份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股票时所采取的股票销售方法。一般可分为两种,即自销方式和承销方式。

  一、自销方式

  亦称直接销售方式,是指发行公司直接将股票推销给认购者,而排除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资本市场专业机构的中介。

  自销方式的最大问题是,发行公司无法了解股票发行是否能按所预定的那样进行,全部发行风险必须自己承担。同时,由于发行公司需要由自己制作规定发行申请书、招股说明书等有关文件,并开展征募活动,征收认缴款,负担相当重。

  二、承销方式

  承销方式是指发行公司借助于专门的证券发行中介机构销售股票,而不是直接向投资者销售股票,这是发行股票所普遍采用的一种方式。承销又有代销和包销两种方式。

  1、供销。

  供销又叫委托发行或代理发行,是指由股票发行者委托承销者按协议规定的条件,在约定的期限内代其向社会发售股票,发售结束时,将收入的股金与未销完的股票全部交还给发行者。在这种承销方式中,股票发行风险由发行者承担,承销者不承担任何风险,而只尽一些代理销售的责任,并收取少量的手续费。

  2、包销。

  包销是指根据协议规定的价格,由承销者将发行公司公开发行的全部或部分股票认购下来,然后以较高的价格向社会公众推销。包销又可分为余额包销和全额包销两种方式。

  其中,余额包销是由承销者按协议规定的发行条件,在约定的期限内向社会公众推销股票,至销售截止日期为止。未售出的股票余额由承销者负责认购,承销者必须按规定时间向发行者承担部分发行风险。[page]

  全额包销则是由承销者将全部股票认购下来,并向发行者支付股金款项,然后再向社会公众推销。这种方式承销者要承担全部发行风险,同时收取较高的承销推销手续费,并可获股票买卖的差价。

  包销是股票发行推销方式中最为重要的一种。它的作用在于:有利于所发行的股票顺利销售;保证所发行股票的每股价格达到包销合同的水平;有利于发行公司及时筹足资本,免于承担发行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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