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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虚假出资的相关表现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8-27 22:52:03 人浏览

导读:

小编相信大家都知道资金对于一家想要发展壮大、扩大规模的公司而言有多么重要。那么,当股东虚假出资时该如何处理,虚假出资的表现又有哪些呢?今天,法律快车小编就将关于“股东虚假出资的相关表现”这一问题进行介绍。

  小编相信大家都知道资金对于一家想要发展壮大、扩大规模的公司而言有多么重要。那么,当股东虚假出资时该如何处理,虚假出资的表现又有哪些呢?今天,法律快车小编就将关于“股东虚假出资的相关表现”这一问题进行介绍。

  一、股东虚假出资的民事责任

  1、对其他股东承担出资违约责任

  股东的虚假出资行为违反了股东之间的出资协议。无论是有限责任公司或是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是规范公司组织关系和活动方式的总规则,是公司存续和开展经营活动的基本依据,是公司行为的根本准则。公司章程由全体股东或发起人共同约定且签署,是全体股东之间的协议,其效力及于公司和所有股东。

  2、对公司承担侵权责任

  侵权行为一般是指行为人由于过错侵害他人的财产、人身,依法应承担民事责任的行为。虚假出资行为实质上是对公司财产的占有和侵犯,构成对公司的消极侵权。律师认为,在公司存续期间,如果公司对外负有债务,无论是否应当否定公司的法人资格,虚假出资股东对公司债务所应承担的都是一种补充责任,即应当先以公司财产清偿其债务,公司财产不足清偿的,债权人可以直接请求虚假出资股东和其他股东承担清偿责任。

  二、股东虚假出资的行政责任

  公司股东违反本法规定,虚报注册资本、提交虚假材料或者采取其他欺诈手段隐瞒重要事实取得公司登记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对虚报注册资本的公司,处以虚报注册资本金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五以下的罚款;对提交虚假材料或者采取其他欺诈手段隐瞒重要事实的公司,处以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撤销公司登记或者吊销营业执照。

  公司的发起人、股东虚假出资,未交付或者未按期交付作为出资的货币或者非货币财产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处以虚假出资金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五以下的罚款。

  公司的发起人、股东在公司成立后,抽逃其出资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处以所抽逃出资金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五以下的罚款。

  三、股东虚假出资的相关表现

  1、以无实际现金或高于实际现金的虚假银行进账单、对账单骗取验资报告,从而获得公司登记;

  2、以虚假的实物投资手续骗取验资报告,从而获得公司登记;

  3、以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出资,但并未办理财产权转移手续;

  4、作为出资的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价额;

  5、单位股东设立公司时,为了应付验资,将款项短期转入公司账户后又立即转出,公司未实际使用该款项进行经营;

  6、未对投入的净资产进行审计,仅以投资者提供的少记负债高估资产的会计报表验资。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关于“股东虚假出资的相关表现”这一问题进行的全部的介绍。首先,小编介绍的是股东虚假出资需要承担的责任。股东虚假出资除了?要承担民事责任,还要承担行政责任,所以接下来小编就介绍了需要承担的行政责任。最后,小编介绍了虚假出资的表现。感谢您的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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