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律快车 > 法律知识 > 公司法 > 公司知识 > 股东会决议 > 2019年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的特别职权

2019年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的特别职权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8-29 04:20:30 人浏览

导读:

上市公司的股东不同于一般公司的股东,由于上市公司的股票处于流通状态,其股东的数量也十分庞大,一般来说其股东会的职权与普通公司相比也有特别之处,今天法律快车小编就给大家带来2019年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的特别职权的相关知识。

  上市公司的股东不同于一般公司的股东,由于上市公司的股票处于流通状态,其股东的数量也十分庞大,一般来说其股东会的职权与普通公司相比也有特别之处,今天法律快车小编就给大家带来2019年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的特别职权的相关知识。

  一、股东会的职权

  (1)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2)选举和更换由“非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3)审议批准董事会或者执行董事的报告。

  (4)审议批准监事会或者监事的报告。

  (5)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6)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7)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8)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9)对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和清算等事项作出决议。

  (10)修改公司章程

  二、董事会的职权

  董事会的一般职权是“制订方案”,提交股东会表决通过。董事会有权直接“决定”的事项包括:

  (1)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2)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三、2019年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的特别职权

  (1)对上市公司聘用、解聘会计师事务所作出决议;

  一般公司聘用、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由股东(大)会或董事会决定。

  (2)审议上市公司1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担保金额超过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

  (3)审议批准变更募集资金用途事项;

  (4)审议股权激励计划;

  (5)审议批准特殊的对外担保。

  上市公司的股东会与董事会的职权并不相同,大家不要混淆这两个公司最基本的决策机关。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给大家带来的2019年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的特别职权的相关知识,如还有其他疑问,可继续联系法律快车小编进一步沟通交流。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拓展阅读

相关知识推荐